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罪名成立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罪名成立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罪名成立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16条规定: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认定
  
  1、主体
  
  作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犯罪主体,依据刑法的规定,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
  
  2、主观方面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为故意犯罪,要求行为人对其生产、销售的伪劣商品在主观上必须是出于明知。
  
  3、客体
  
  本类犯罪的犯罪客体为复杂客体,因行为人所生产、销售的伪劣商品的品种、性质、用途不同,其所侵犯的具体复杂客体有所不同。
  
  4、客观方面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在客观方面最显著的特征是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行为。
  
  商品存在的价值是能够使人民饱腹、使得生活更为便利,若是有商家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此时不仅不能实现商品本身的价值,还会损害别人的利益,故此购买到劣质商品时,不管是否受到了实际的损害,都是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伪劣商品的实情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法定继承遗产分配比例是什么?
      一、法定继承遗产分配比例是什么(一)、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


·猎杀野生动物判刑几年?
      猎杀野生动物判刑几年?不同的野生动物,量刑标准不同,具体可查阅最高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附表,非......


·什么是聚众斗殴,都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我国聚众斗殴是一类严重破坏社会治安和人民经济人身安全的一类违法案件。我国对这类人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不同刑期。主要表现为纠结他人进行斗殴......


·告重婚罪都需要什么证据
      一、告重婚罪都需要什么证据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


·猥亵罪强奸罪如何构成的
      猥亵罪强奸罪如何构成的一、猥亵罪强奸罪如何构成的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主观要件:故意......


·合同解除产生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合同解除产生的法律效力是什么根据《合同法》第97条和第98条的规定,合同解除产生合同关系消灭的一般法律后果,具体表现为:1、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


·在我国怎样能追加抚养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离婚之后仍然对自己的孩子需要履行抚养义务。没有争取到孩子直接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按时向孩子给付抚养费。但是,存在着这样的情......


·黔东南州医院工伤鉴定规定是什么?
      黔东南州医院工伤鉴定规定是什么?黔东南州工伤认定办理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


·对未成年人不予批捕的情况有哪些?
      一、对未成年人不予批捕的情况有哪些?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


·多长时间构成遗弃罪?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遗弃现象都经常发生,但是不是所有的遗弃都可以定罪为遗弃罪,遗弃需要达到一定的构成要件的情况下才能定义为遗弃罪,遗弃罪才会......


·隐私权和名誉权有什么区别
      隐私权和名誉权有什么区别一、隐私权和名誉权有什么区别隐私权与名誉权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隐私权与名誉权主体不同。隐私权仅自然人享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