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根据相关规定小三子女有继承权吗?

根据相关规定小三子女有继承权吗?小三子女有继承权,具体的规定如下:1、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这一法条明确规定了即使是非婚生子女也拥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只要非婚生子女能够有效地证实自己的身份,在对于生父母遗产的继承问题上,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任何人都不得干涉侵犯。通俗的说,即孩子是无辜的,无论其父母双方的关系是否受法律保护,孩子个人的权益,任何人不得干涉侵犯,具体实践中就包括了要求父母抚养、继承父母财产等权利。2、非婚生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3、非婚生子女可作为遗嘱继承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非婚生子女手中持有有效的遗嘱,那么,对于生父母的遗产,可按照遗嘱的具体内容进行分配。二、丈夫前妻的孩子有继承权吗?1、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扶养他(她)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而父母离婚只是解除了父母的夫妻关系,并改变不了子女与父母间的血亲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同样未改变,因此父母离婚不会影响子女对亲生父母的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2、养父母子女之间,则可以因为养父与养母的离婚,子女归抚养父亲或抚养母亲一方单独来扶养,从而使得不尽抚养义务的养父或养母的一方与原养子女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解除,因此这会导致相互继承遗产权利的消灭。3、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也可以因继父和继母的离婚,子女归继父或继母一方单方扶养,另一方因其不继续承担扶养责任而使原来的扶养关系终止,从而导致相互继承权的消灭。另外,如果养父母或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基本上已将养子女、继子女扶养长大成年,或接近成年或能够独立谋生,此后,即使出现了其养父母或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离婚的情况,均不影响他们之间的收养关系或扶养关系,并且也不影响他们之间的相互继承权。只要是属于死者的子女,不管是养子女、亲生子女,还是再婚后形成扶养关系后的继子女,都是有死者遗产的继承权的。婚生子、非婚生子都属于亲生子女,故此按照法定继承来说,任何人都是没有资格剥夺其继承遗产的权利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全国十几个城市推行租售同权政策,这个政策将深化房地产改革,并
      全国十几个城市推行租售同权政策,这个政策将深化房地产改革,并且对租房的人非常有益。很多人不知道租售同权的概念是什么,自己租房会受哪些良性影响......


·合同生效时间可以修改吗,有哪些相关内容
      合同生效时间可以修改吗,有哪些相关内容一、合同的成立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合同就成立。所谓协商一致,......


·句容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句容市的居民在面对政府要求的收回土地的要求时可能会因为自己的损失而不愿意配合,所以政府想要完成征收首先就得解决好对民众的损失的弥补工作,而征......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是什么生活中,我们常说,什么事情都没有绝对化,尽管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各项工程质量的严格把关。但是,我们在身边或者新......


·女方诉讼离婚车子应该归属哪方?
      女方诉讼离婚车子应该归属哪方?一、女方诉讼离婚车子的问题请先看诉讼外调解。诉讼外调解,其依据来源于本条规定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影响有哪些?
      我们知道,劳动合同法主要是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所以,自从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完善了劳动合同制度,更加明确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以及义务。当然......


·公安局办案时限有哪些内容?
      公安局办案时限有哪些内容?一、传唤、拘传《刑事诉讼法》第117条第二款(原第92条)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


·山亭区醉驾的危害性主要是什么?
      山亭区醉驾的危害性主要是什么?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交通事故表明,酒后驾驶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它不但给当事者本人造成直接危害,更给......


·微信代购是否违法?
      微信代购是否违法?应该注意些什么?现在我国走向了大数据时代,越来越多的网上物品吸引人们的眼球。让人足不出户便能购买到自己想要的东西。除了这些......


·醉驾被拘役在哪里执行刑罚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
      醉驾被拘役在哪里执行刑罚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一般采取的是拘留所服刑,具体在哪个拘留所,这个一般是就近原则,离那里近就在那里,当然本地有拘......


·遗产继承后债务清偿的规定是什么?
      遗产继承后债务清偿的规定是什么一、遗产继承后债务清偿的规定是什么?遗产继承后债务清偿的规定是共同继承人应先根据各自应继份额分割遗产,同时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