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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拆迁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拆迁人的权利和义务拆迁人的义务主要有:
  
  (1)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
  
  (2)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3)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
  
  (4)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5)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6)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拆迁人的权利主要有:
  
  (1)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
  
  (2)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
  
  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3)与被拆迁人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以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4)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意,将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
  
  (5)对拆迁管理部门的处理或处罚决定不服时,有权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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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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