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应包括哪些内容

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应包括哪些内容(一)名称;(二)主要经营场所;(三)执行事务合伙人;(四)经营范围;(五)合伙企业类型;(六)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承担责任方式、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出资方式和评估方式。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合伙期限。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派的代表。二、合伙企业的税收优惠有哪些?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我国创业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企业选择有限合伙而不选择公司形式,一个重要原因是税收优惠,由合伙人自己缴税,避免双重税赋,且在特定的政策下,可按照“利息、股利、红利“应税项目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点点提醒,能够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是非常好的。合伙企业分配机制灵活:有限合伙的收益或利润分配完全由合伙人之间自由约定,不受出资比例的限制。股权管理优势:由于合伙企业的设立运作是依据国家颁布施行的《合伙企业法》,和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书》或《全体合伙人公约》,所以合伙人之间,以及合伙企业与被投资企业之间,均有成熟、稳定的法律关系支持。企业实际控制权:实际控制人可以通过合伙制以少量出资控制整个合伙企业,代表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实际控制人可以利用这个方法掌握合伙企业的投票权。没有非法集资嫌疑:由全体职工出资组建合伙企业,经过了有权机关的行政许可,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无非法集资嫌疑。在设立合伙企业的时候,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未限定合伙人上限人数(可以无限扩大);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出资人(股东)一样,上限均为50个。而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不必现金出资),有限公司股东和有限合伙人不允许。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300万注册资本需要交多少税?
      300万注册资本需要交多少税?一、300万注册资本需要交多少税?注册资本是企业基本帐户上法定存储的资金,用来进行企业日常开支,跟交税的多少没有关......


·居住权的设立
      民法典实施之后,居住权被明确为一种法定的用益物权,以满足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的需要。居民可以到不动产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老年人遗嘱公证管用吗?
      老年人遗嘱公证管用吗老年人遗嘱公证后不一定管用,具体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个方面: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


·一方婚前贷款购房,离婚诉讼如何证明婚后共同还贷?
      需要两个方面的证据:一是从还贷时间看,还贷时间只要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即可认定是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不必刻意区分还贷资金来源于夫......


·疫情期间物价哄抬的处罚
      疫情期间哄抬物价会触犯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五条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


·写欠条利息不能超过多少?
      写欠条利息不能超过多少按照法律规定,借款利率由当事人约定,具体约定利息不可超过借款合同关系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具体利率要根据......


·老人去世后书面遗嘱有效吗
      老人去世后书面遗嘱有效吗人去世后遗嘱一直有效并不存在失效的问题。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


·一、买房子贷款贷不下来首付不退吗?
      一、买房子贷款贷不下来首付不退吗?这要区别不同的情况来判断。如果是银行原因,比如额度紧张无法放款,那么购房者可以和卖家协商解除购房合同,并......


·离婚前一方有债务怎么分担
      离婚前一方有债务怎么分担?如果系夫妻共同债务就应该是双方各自承担一半,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就该债务的承担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一致,以双方协议为准,但......


·一、交通事故受伤说自己摔伤报销属于违法行为吗?
      一、交通事故受伤说自己摔伤报销属于违法行为吗?交通事故受伤后说成自伤,因而取得医保报销的,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事实真相......


·取保候审在检察院翻供不认罪时法院该如何审理?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很多刑事强制措施,其中有一项刑事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时,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许多限制犯罪嫌疑人的措施。如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