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网络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

网络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1、网络朋友欠钱不还可以向对方发出催告、协商都不还的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到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判决后对方依旧不还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方有能力执行判决而拒不执行的涉嫌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2、通常朋友借钱不还的处理办法(1)到期直接开口到期没有还债的朋友,有可能是没有能力还,有可能是忘了,甚至有可能根本没打算偿还,但是不管哪一种,只要是忘了还钱,就可以拿着借条跟朋友明说。不管结果会怎么样,都要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采用其他办法。(2)看准时机当面要这种方法要看机会行使,比如当大家在一起,而债权人刚好需要用钱,最好是有朋友在的场面,开口跟借钱的一方要,如今的人们一般都好面子,在那种情况下,而他又刚好能换的时候,一般就是比较好的时机。二、追讨债务有哪些方法1、利用行政干预手段协助讨债所谓利用行政干预手段帮助实现讨债,是指债权人在讨债过程中,经过自己的努力工作,取得了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情与支持,通过债务人的上级领导机关对债务人进行说明教育,劝其尽快履行债务。需要提醒债权人注意一点,讨债人在讨债过程中请求债务人的上级主管机关帮助讨债人实现讨债目的这一手段的范围是有限的,这是因为债务人的主管机关对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并没有任何强制措施,就是说主管机关没有权力命令或者裁决债务人必须履行债务。所以利用行政干预手段讨债对讨债人来讲只能是作为其它讨债手段的一种辅助手段2、向法院起诉在实在要不回来,而借的数量也多的情况下,建议向法院提起诉讼,借助法律的力量实现自己的债权。但是要打赢官司就有一个问题,就是证据。有借条或合同的最好了,如果没有就可以想想其他办法,诸如录音、短信、聊天记录等都是可以作为有力证据的。对没有欠条情况下证据的采集要把握时机。债权人可以悄悄带一个录音机或其他录音设备一起去找朋友,问他还钱,然后将关于还钱的谈话内容录下来。或者在电话语音聊天的时候自然引导话题将借钱这一事实记录在录音设备里,这是比较好的证据。对于短信和聊天记录一类的搜集,与录音类似,都是借助电子产品将借钱事实记录下来用作法官参考的证据。需要作出提醒的是,证据的搜集必须合法,凡通过违反法律规定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采集的证据都是有瑕疵,并且证明力不够。因此在搜集证据的过程中必须细心谨慎,最好能先咨询律师,按照律师的建议搜集证据。虽然在大部分的情形下,在借钱给其他人之前,都会要求对方书写一个欠条,但是对于他人通过网络的途径借钱的情形,通常是没有写欠条这个步骤的。故此在借钱之后,需要保留好借钱时的银行流水,对方借钱时的聊天记录等,若是期限到了不还钱,可以拿着这些证据向法院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最高院关于离婚子女抚养的解释规定了什么?
      一、最高院关于离婚子女抚养的解释规定了什么?最高院关于离婚子女抚养的解释规定了,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


·夫妻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和流程
      夫妻在协议离婚后,就离婚协议书而言并不是必须要办理公证的,但如果能够办理公证手续的话,那么可以加强该协议书的法律效力。那么您知道夫妻感情破......


·租客违约房东可以不退租金吗
      租客违约房东可以不退租金吗要看是房东违约还是租客违约。如果是租客违约,违约金房东可以依据租房协议不予退还。如果想要减少损失,须与房东协商,租......


·审报工伤的资料包括哪些?
      审报工伤的资料包括哪些?审报工伤的资料包括:(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应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2)由于机动车事故......


·夫妻一方重婚是什么样的结果?
      一、夫妻一方重婚是什么样的结果?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复婚之前的离婚赔偿金是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吗?
      一、复婚之前的离婚赔偿金是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吗?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


·劳动争议案件涉及的部分事实有待刑事案件中查明的,程序上应当如何处理
      由于劳动争议案件的特殊性,即其争议内容往往涉及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保障,当事人往往对权利实现的期待十分迫切,如对整个案件裁定中止诉讼,则可能会使......


·2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怎样的
      2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怎样的一、2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怎样的(一)国家所规定城镇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1、按照国家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法律规定刑事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法律规定刑事回避的理由有哪些一、刑事回避的理由有哪些一般理由: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


·离婚后抚养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
      离婚后抚养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


·对方延期交房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吗?
      对方延期交房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