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口头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口头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口头协议也是合同形式中一种重要的表现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关于“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的规定,人们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外,均可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或协议。
  
  口头协议,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注意事项
  
  1、产生纠纷的举证
  
  主张方败诉的原因大多是因为举证困难,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证据种类、证人证言,以及约定合同时的录音、录像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原告方在举证时,首先应该证明自己已经完成了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口头协议产生纠纷,在协商解决阶段,利益受损方的证据搜集是关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所以,口头约定一旦诉至法院,主张方要提供当时发生合同约定行为的证据,这类案件由于证人证言的随意性很大,很难予以采信,这时就需要主张方提供当时履行合同时的间接证据,双方履行口头合同时,往来的传真、电子邮件、票据、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等。
  
  2、实践中规避风险
  
  亲友之间,如果发生经济往来进行口头约定时,按照民间的习俗,一般不签订书面协议。所以建议,针对这类口头协议,
  
  第一是慎重选择合同相对人,并着重考察其诚实信用状况,并对其进行资产考察;
  
  二是应该找双方共同的亲戚或是毫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在三方都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口头协商;
  
  三是如果发现对方有可能在日后履行合同中发生困难,最好要求对方提供担保人;
  
  四是合同履行期间,也要及时关注对方的动态,并留下相关证据;
  
  五是对涉及重大利益的合同,最好采用书面形式签约,以此来规避潜在的道德风险。
  
  如果双方当事人长期通过口头协议进行合作,可以在后续履行口头合同中,通过书面、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方式来沟通,这些文件、信函、意见、信息沟通,也都会成为口头合同的有益补充和证明。亲友之间口头约定金额较大的借款合同,如果碍于情面仅进行口头协议,又缺乏第三人在场,最好能够妥善保存好银行提供的各种票据,尽量避免使用现金支付。
  
  3、不宜采用口头协议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技术手段的进步,双方通过电子邮件、QQ聊天约定的合同,也可以视为书面合同,《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相比口头协议,书面形式的合同由于对当事人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都有明确的文字记载,能够提示当事人适时地正确履行合同义务,当发生合同纠纷时,也便于分清责任,正确、及时地解决纠纷。在实践中,一般具有标的额大、合同内容复杂、履行期限较长等的合同关系,为慎重起见,要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法律明确规定,如案例一所涉及的技术合同、保险合同、委托代理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合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不批捕的案子怎么公诉,还可以进行公诉吗?
      一、不批捕的案子怎么公诉,还可以进行公诉吗?不批捕的案子还可以进行公诉。轻微的刑事案件检察院不批捕,说明不符合逮捕条件,一样涉嫌犯罪,不会改......


·女方起诉离婚不想付抚养费怎么办?
      女方起诉离婚不想付抚养费怎么办?《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


·债务人可以提前履行债务吗
      债务人可以提前履行债务吗一、债务人可以提前履行债务吗对于债权债务关系的履行期限,合同中有约定的,当事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如果合同......


·工程质量合同应该怎么写?
      工程质量合同应该怎么写?对于学习法律的同学以及法律工作者、律师来说,会写各类合同使他们的必备技能,我们在生活中也会接触到各类合同,但工程质......


·破产清算债权申报期限,过期还能申报吗?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


·我国公司税负率怎么算、计算公式是什么?
      我国公司税负率怎么算、计算公式是什么?对于一个公司,了解经济学里的税负率是很有必要的。税负率有专门的计算公式及方法,如果您对于税负率的相关......


·合同未规定诉讼地怎么办?
      合同未规定诉讼地怎么办?1、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


·走私被拘留补税并缴清罚款还会判刑吗
      会的,走私被拘留,补税并缴清罚款,还会判刑。但是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个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


·敲诈勒索罪怎么判刑
      敲诈勒索罪指的是行为人为了达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使用威胁、要挟的手段,强行向被害人索要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对于敲诈勒索罪的处罚规定,主要在刑......


·一房二卖合同有效吗,一房二卖合同是否有效
      虽说一房二卖中,卖方肯定是要对其中一方违约了,但在都签订了相应的房屋买卖合同时,此时也是需要先对合同效力作出判断,否则也无法轻易认定卖方就构......


·财产损失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追偿权的时效是
      财产损失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追偿权的时效是?《交通损害司法解释》第十八条已作了明确规定“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