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取保候审期间规定有哪些

取保候审期间规定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而实际取保候审的期限,则由相关机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而在取保候审期间,不管是保证人还是被取保候审人,此时都需要遵守相应的义务和规定。那么我国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规定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取保候审期间规定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哪些情形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4)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5)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6)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7)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8)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期限内、审查起诉期限内、一审和二审期限内办结,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9)持有有效护照和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可以取保候审。
  
  公安部《规定》第64条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8条规定,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取保候审期间规定的内容,其中作为保证人的必须要履行一定的义务,而被取保候审人则要遵守相应的规定,否则的话就会撤销取保候审,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如果需要帮助的话,也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沈阳土地使用证办理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沈阳土地使用证办理需要提供哪些资料?(一)房改房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2.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审批。(复印件1份)3.房屋所......


·继承法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对遗产的继承主要分为了两种方式,即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而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会有继承人顺序的要求。那么民法典继承人顺序是怎样规定的呢?我们将......


·离婚房子留给未成年子女怎么处理
      其实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如果能够把房子的产权留给子女的话,也是比较好的一种解决方式。不管因为夫妻之间的关系闹得有多么的不欢而散,但是相信夫......


·打架轻伤派出所怎样处理
      打架轻伤派出所怎样处理在生活中朋友之间或者与陌生人之间难免发生矛盾产生口角争分以至于双方大打出手,致使自己或者他人身体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那......


·一、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都有什么?
      一、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都有什么?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5、明确违约责......


·深圳工伤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深圳工伤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


·财产侵权事例在法律上的具体指的是什么
      财产侵权事例在法律上的具体指的是什么财产侵权包括侵占财产和损毁财产两种情况:所谓侵占财产,是指行为人不法占有他人财产;所谓损毁财产,是指行为人......


·人身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
      1)不可抗辩条款人寿保险合同成立二年后,保险公司不得以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为理由解除合同。这是一条有利于保户的规定。如果保险公司发现投......


·临时工请假工资标准,临时工存在的弊端
      临时工是现在一个很热点的词语,而且临时工逐渐成为了带贬义的词语,因为出了一些事,临时工成了“背锅”的。其实,临时工和劳动工一样,那么临时工请......


·在什么时候适用数罪并罚
      什么时候适用数罪并罚根据刑法典第69条、第70条、第71条的规定,不同法律条件下适用数罪并罚原则的具体规则分为以下三种: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


·事业人员判拘役是否会影响其工作
      一,事业人员判拘役是否会影响其工作会影响工作,具体的工资待遇、工作内容可以咨询事业单位。国家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奖惩问题,应该由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