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三年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如何申请赔偿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那么三年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如何申请赔偿呢?接下来由网站我们为您解答。
   一、《劳动合同法》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三年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如何申请赔偿
  1、用工三年未签合同,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强制性规定。属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十)款所说“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劳动者,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六)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者可随时据此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一)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主张3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用工三年未订立劳动合同,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止,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共计11个月。
  但是,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于二倍工资时效起算,各地规定不同,以北京、上海、广东、江西等省市适用“逐月起算法”,“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起按月分别计算仲裁时效”;山东、重庆等省市采用“期满起算法”,“仲裁时效期间从最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江苏、黑龙江采用“违法行为终止和期满起算法”,即未签合同不满一年的从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结束之次日开始计算,用工未签合同满一年的申请仲裁的时效从一年届满之次日起计算;湖北等少数省市采用“劳动关系终止起算法”,“双倍工资的申请仲裁时效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期间为一年”。
  因此,用工三年未签合同,主张二倍工资是否被支持,要看当地采用什么方法计算仲裁时效。对此,建议咨询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若需要进一步服务请咨询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我们会尽力给您带来最省心省力的方法和专业的法律知识。网站我们很荣幸为您解答“三年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如何申请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民事申诉再审立案条件及限制?
      民事申诉再审立案条件及限制有哪些一、对民事案件提出再审请求有什么限制?申请再审人对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是针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里的补偿包括哪些
      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里的补偿包括哪些政府决定规划建设的地区,在正式的拆迁补偿标准没有出台之前,公民也就只能通过相关的渠道来查询一下征地补......


·医疗过失与医疗过错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医疗过失与医疗过错的判定标准是什么近年来,医患矛盾已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但在当今社会还是有很多人将医疗过失与医疗过错混淆,这种情况的发生既不......


·罪犯可以被减刑的情形有哪些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裁定,任何人不得减刑。减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剥夺自由的犯罪分子,包括被判处......


·单位雇佣童工该怎么处罚?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我国是严禁用人单位录用童工的,但对于未成年工也就是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还是可以招录,不过要保证未成年工的身体健......


·夫妻债务未还清离婚怎么办
      夫妻债务未还清离婚怎么办1、婚后债务若属于个人债务,那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即使还没有还完,这笔债务与另一方也没有关系,应当由欠债的一方承担偿还责......


·立案之后多久能抓人?
      立案之后多久能抓人?享有立案权利的有关部门在收到相关的起诉材料后,通过审查对认为有立案必要的案件进行立案。立案后依法对立案案件进行审查,在这......


·离婚后小孩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离婚后小孩可以变更抚养权吗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关系。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


·醉驾已有担保人什么情况下不能换如果醉驾驾驶司机二
      醉驾已有担保人什么情况下不能换如果醉驾驾驶司机二次犯罪的原担保人不得再为其进行担保。酒驾当事人被拘后,如果能够提供保证人从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就......


·已过工伤认定时效怎么办?
      已过工伤认定时效怎么办?已过工伤认定时效可以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表明自己存在着一些特殊的情况,然后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


·提前辞职扣工资合法吗
      离职提早走扣工资是合法的,职员在入职之后就需要遵守公司的约定,对于想要离职的,必须要提前跟公司报备,并且不得提前走,否则公司可以收到经济损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