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孩子应该怎么抚养

离婚孩子应该怎么抚养
  
  一、离婚孩子应该怎么抚养
  
  法律规定,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因此,给予抚养费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同时,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但是,18周岁以后,有下列情况,应当继续支付抚养费:
  
  (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
  
  (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给多少合适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4、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5、夫妻离婚后,非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抚养费标准。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是父母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对子女仍有相同的抚养责任,仍有负担子女抚养费的平等义务,直至子女年满18周岁为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开展保理业务吗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开展保理业务吗?一、什么是保理业务?所谓保理业务是指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与保理商之间存在的一种契约关系。主要是卖方将其......


·在我国律师打离婚官司取证要多长时间?
      在我国律师打离婚官司取证要多长时间?1、离婚一审普通程序中的举证期限。在离婚一审普通程序中,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但双方当事人同......


·暂予监外执行法定条件有几种
      暂予监外执行法定条件有几种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


·领导组织传销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领导组织传销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有哪些(一)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一百二十人以上的;(二)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


·什么叫股权转让的方式?
      什么叫股权转让的方式?股权在本质上是股东对公司及其事务的控制权或者支配权,是股东基于出资而享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的总称。具体包括收益权、表决权、......


·一、结婚一个月男方起诉离婚要彩礼可以吗?
      一、结婚一个月男方起诉离婚要彩礼可以吗?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


·自诉案件宣判后新证据可以再次起诉吗?
      自诉案件宣判后新证据可以再次起诉吗?可以,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来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


·一、离婚财产平分公证书需要哪些材料办理?
      一、离婚财产平分公证书需要哪些材料办理?1、需要的材料有:(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变更孩子抚养权的两种形式:1、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


·专利权的对象有哪些2023
      专利权的对象有哪些1、发明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是发明人将自然规律在特定技术领域进行运......


·丈夫与前妻的儿子如何无继承权?
      丈夫与前妻的儿子如何无继承权?丈夫与前妻的儿子若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杀害了其他继承人等违法行为、自动放弃继承权的就会无继承权。法律依据:《民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