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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自书方式订立遗嘱格式应怎样写?

采用自书方式订立遗嘱格式应怎样写?
  
  一、采用自书方式订立遗嘱格式应怎样写?
  
  (一)、遗嘱的写作要点:
  
  1.首部。
  
  (1)标题。写明“遗嘱”或者“××××遗嘱”。
  
  (2)订立遗嘱人基本情况。
  
  2.正文。
  
  (1)写明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原因。
  
  (2)写明订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及所在地。
  
  (3)写明遗嘱人对遗产的处理意见。
  
  (4)写明所订立遗嘱的份数。
  
  (5)写明订立遗嘱的时间和地点。
  
  3.尾部。由立遗嘱人签名,另外要写明遗嘱的日期。
  
  (二)、遗嘱的格式:
  
  遗 嘱
  
  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
  
  为了 ,特请 和 作为见证人,并委托 律师事务所 律师代书遗嘱如下:
  
  1、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价值、位置及特征:
  
  2、立遗嘱人对所有财产的处理意见:
  
  3、其他:
  
  本遗嘱一式 份,由 、 保存。
  
  立遗嘱人:
  
  年 月 日
  
  二、自书遗嘱怎么写才有效
  
  1、自书遗嘱中只有处分了个人完全合法所有的财产,那么才会有效。但如果处分了共有财产,则会导致遗嘱部分无效。
  
  法律中规定,公民可以用遗嘱的方式处分财产,这里的财产法律明确规定为“个人财产”,必须是个人拥有所有权的、现实存在的财产。也就是说,遗嘱不能处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财产,如果处分了属于无权处分,处分无效。遗嘱也不能处分立遗嘱时存在的、但到继承时已不存在的财产,如果被处分的财产不存在了,遗嘱也是无效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为无效。
  
  2、书写的遗嘱内容要规范,不能太随意,表述也要清晰、清楚,而不能模棱两可。
  
  遗嘱应当明确具体,符合一定的格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应当自己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要是该遗嘱并不符合《民法典》规定的自书遗嘱的实质和形式要件,那么属于无效遗嘱。
  
  3、保证自书遗嘱之后不再订立其他的遗嘱,否则的话多份遗嘱相互冲突,那么先写自书遗嘱就会被后订立的遗嘱认定为无效。除非这份自书遗嘱订立之后办理过公证,并且其他的遗嘱也不存在公证遗嘱或者经过公证的遗嘱
  
  对于那些想要采取自书的方式订立遗嘱的,首先必须要确定自己有书写能力,且属于完全民事能力人。然后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将遗产的分割内容写进遗嘱之中了,此时需要注意的是,处分的只能是自己的财产,若是处分了他人财产,会导致遗嘱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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