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盗窃未遂立案标准

盗窃犯罪是生活中常见的一种犯罪类型,经济水平较为落后地区体现得更为明显。盗窃主要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下面我们将为您讲解盗窃未遂立案标准。盗窃未遂立案标准《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对犯罪未遂的定义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这是对犯罪未遂从主客观两个方面总的原则性界定。(1)数额标准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2)情节标准对于1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3)量刑标准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因犯盗窃罪,依法判处罚金刑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没有盗窃数额或者盗窃数额无法计算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10000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在医院盗窃救命钱,从重处罚对于盗窃公私财物虽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被害人谅解及其他轻微情节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对于不构成犯罪而确有处罚必要的,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由此可以看出,盗窃犯罪属于刑事犯罪范畴,由我国刑法做出相关惩罚规定。了解盗窃未遂立案标准,增强自身法律意识,有效维护自身权益。此外,如果你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都可以来网站咨询,我们会热心为你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四川农村拆迁政策是什么样的?
      四川农村拆迁政策是什么样的?四川对征地补偿安置标准进行规范调整新华社信息成都7月12日电(记者吕庆福)四川省政府近日转发了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


·近日有人咨询小编佛山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近日有人咨询我们佛山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我们就这一问题了解到劳动者的伤被认定为工伤后,受工伤的劳动者需要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工伤鉴定,才能获......


·劳动合同职务发明条款是怎么样的?
      劳动合同职务发明条款是怎么样的?一、劳动合同职务发明条款是怎么样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职务发明人和单位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职务发......


·实习期辞职是否扣工资
      一、实习期辞职是否要扣工资?我国相关法律中关于实习期的规定是比较少的,通常情况下是按照试用期的规定进行处理的。而在实习期内,有的单位是与实习生......


·企业偷税漏税财务人员要负法律责任么?
      企业偷税漏税财务人员要负法律责任么?一般的偷税漏税公司法人代表会受到处罚,财务不会受到处罚,如果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


·固定资产无偿转让合同范文怎么写?
      固定资产无偿转让合同范文怎么写?一、固定资产无偿转让合同范文怎么写?固定资产转让协议书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一、根据法律规定编外工作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编外工作可以随时辞职吗?根据法律规定编外工作不可以随时辞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


·职务侵占是否是自诉案件
      职务侵占是否是自诉案件刑事案件分为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公诉案件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法院审判的案件,自诉案件是由自诉人起诉,人民法......


·民事诉讼案件时间是多久?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遇到邻里之间的吵吵闹闹,被称为民事纠纷。当民事纠纷案件调解不好,您最后就会选择诉讼了。因为这些事情都有切合您的日常生活的......


·一、城里人可以到农村买房子吗?
      一、城里人可以到农村买房子吗?城里人是不可以农村买房子的,农村的地属于集体所有,是不可以买卖的。1、集体土地,国家现行政策是不允许买卖的。在现......


·工伤认定期间有工资吗?
      若劳动者在工作中意外受伤,企业单位领导人不确定其受到的损害是否是由于工作的原因导致的,会要求在一定期限内做工伤认定,对于劳动在限定期限内向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