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不能取保的都是三年以上吗?

不能取保的都是三年以上吗?不能取保的并不都是三年以上,法律当中所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如下所述。(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5)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7)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二、取保候审的条件法律规定是什么?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是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文规定允许的,但是必须要符合相应的条件,也就是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并没有规定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刑罚就完全不能采取取保候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九级伤残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九级伤残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是什么一、九级伤残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是什么?(1)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是指职工为履行工作职责......


·满六个月不满一年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满六个月不满一年辞退员工怎么赔偿?一、满六个月不满一年辞退员工怎么赔偿?满六个月而不满一年辞退员工的话,用人单位应当赔偿劳动者一个月的工......


·一、房屋买卖合同附加协议内容怎样?
      一、房屋买卖合同附加协议内容怎样?1、交易房屋基本状况,具体包括房屋位置、面积、产权证号、产权人、共有权人等。2、房屋产权状况说明,要求卖方书面......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一年多少钱?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一年多少钱?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年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额在超过多少之后会被定罪?
      我们的任何收入,都必须由合法的来源,否则就将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根据司法实际,我们可以知道,并非所有的人的经济来源都是合法的,那么,巨额......


·农村宅基地确权结束后还能申请吗?
      一、农村宅基地确权结束后还能申请吗?可以申请,但是要符合以下条件:1、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2、实施城市、村庄和......


·一、醉驾由检察院审理要多久?
      一、醉驾由检察院审理要多久?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


·计件工作制加班有加班费吗
      在一些工厂的流水线工作中,往往会用计件的方式来计算员工的工资,此时员工多劳自然就多得。但有不少工厂会以计件不及时为由而不给员工加班费,而根据......


·进行工伤鉴定需要交费吗?
      我们都知道工伤鉴定是劳动者受伤之后索赔的必要前提,那么工伤鉴定机构进行工伤鉴定需要交费吗?工伤鉴定机构的收费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介绍......


·婚姻法抚养费支付方式有哪些
      对于没有获得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一方而言,此时也不能免除自己的抚养义务,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支付给子女一定数额的抚养费。而支付抚养费也有一定的方式......


·企业连续亏损3年应该怎么办?
      企业连续亏损3年应该怎么办?一、企业连续亏损3年应该怎么办企业连续3年出现亏损,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