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拘留与羁押的性质一样吗

拘留与羁押的性质一样吗
  
  一、拘留与羁押的性质一样吗?
  
  拘留和羁押的性质是不一样的。
  
  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在法定的条件下,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而且只有公安机关才能行使拘留。羁押则是在人民法院决定逮捕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且实施逮捕以后,把人犯羁押起来;执行逮捕的机关,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可以在逮捕人犯后实施羁押。
  
  二、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逮捕嫌疑人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其实,拘留等于也是羁押了犯罪嫌疑人,但是羁押除了刑事拘留以外还包括逮捕,刑事拘留跟逮捕的法律性质是绝对不一样的,因为被人民检察院批捕,说明构成犯罪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高空抛物罪中,“高空”的标准如何把握
      刑法第291条之二高空抛物罪条文中规定的“建筑物或其他高空”,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一方面,“建筑物或其他高空”需要满足一定的高度。......


·刑讯逼供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国法律严格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即使是被怀疑或者被指控犯有罪行而受审的人,也不允许非法侵犯其人身权利。刑讯逼供会造成受审人的肉体伤害和精神损......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出来后钱还赔吗?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出来后钱还赔吗?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出来后,还需要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因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刑满释放后,债务人拒不履行......


·监护人的行为效力有哪些分类?
      监护人的行为效力有哪些分类?监护人的行为效力使用民事行为效力的分类,具体如下:行为效力包括四种1、有效;2、无效;3、效力待定;4、可撤......


·我国商标注册原则与商标续展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商标注册原则与商标续展的规定是什么?我国商标注册原则与商标续展的规定是:(1)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2)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原则;(3)保......


·高空坠物紧急处理的程序是什么
      高空坠物紧急处理的程序是什么其实我们个人在生活当中就遇到过类似于高空坠物的这种事情,并且坠落物是属于比较锋利的大型建筑用品。可以说,类似于这......


·社保代缴需要什么资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自由职业人员、失业人员日益增多。特别是流动人口,在非户籍地的地区参加社保时会有诸多条件限制。至此社保代缴服务应运而生,群众......


·怎样判断格式合同的效力?
      怎样判断格式合同的效力?1、违反民法和合同法强行性规定的格式条款无效“所谓民法和合同法强行性规定,是指不依赖于当事人意志而必须无条件适用的法律......


·在法院开庭前必须收监吗
      一、在法院开庭前必须收监吗收监是在法院判决犯罪嫌疑人有期徒刑后才会进行的,所以刑事案件到法院后应该是进行审理,而不是对犯罪嫌疑人直接收监。二......


·什么是自然债务抗辩权?
      什么是自然债务抗辩权?在我国的债务分类中,分为自然债务和法定债务。相对于法定债务而言,自然债务的效力比较低,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比较松散。而......


·国际贸易代理合同范本怎么写?
      国际贸易代理合同范本怎么写?国际贸易代理合同范本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共求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双方就传统贸易,服务贸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