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般黑龙江征地补偿交税吗

一般黑龙江征地补偿交税吗征地补偿款是不需要缴税的。政府征收集体土地,公司获得补偿,不征收“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管理处:企业如没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应并入应纳税所得税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二、企业土地征收税的相关法律1、按照《通知》的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的应当是因政府行为而进行的政策性搬迁,因企业自身原因而进行的搬迁不得按照《通知》的规定执行。搬迁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收入应是从政府财政、土地部门直接取得的收入。对搬迁企业直接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企业取得的补偿,不属于《通知》中所称的政策性搬迁收入。企业因政策性搬迁而处置除土地使用权之外的其它资产取得的收入,企业所得税的处理可以按照《通知》的规定执行。搬迁企业取得实物补偿的,以签订补偿协议时确定的公允价值确认收入。2、搬迁企业取得政策性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可自政府搬迁公告、文件明确的搬迁期限开始之日的次年度起,五年内暂不并入应纳税所得额,五年期满的当年度,企业应将已实际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按照《通知》的规定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五年期满后,因同一搬迁行为再次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应一次性全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3、从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中扣除的项目限于以下五项:购建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新的固定资产支出、购买土地使用权支出、其它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安置职工支出。除此之外的其它支出,不得从中扣除。企业按照规定将因搬迁拆除的固定资产或其他资产报废的损失,或安置职工的其他支出已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不得重复计入扣除。4、搬迁企业应自取得第一笔政策性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的年度纳税申报时,将政府搬迁文件、公告,原占有土地已进行招、拍、挂的文件,政府确定的政策性搬迁补偿收入总额以及实物补偿方案、政策性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购买土地使用权、技术改造、购置其它固定资产、安置职工计划或立项报告等的收支预算,向其企业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备案。5、五年期满的当年度,企业要将重置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购置其它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改良、进行技术改造、安置职工的实际支出计划、立项文件等资料,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土地使用是有时间期限的,并且土地使用年限是可以进行延长的。如果在个人使用期限之内,不管是国家或者是具体,使用土地都是要经过个人的同意,并且还要根据自己所在地的经济水平支付征地补偿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劳动合同医疗期规定是怎样的?
      一、劳动合同医疗期规定是怎样的?劳动合同医疗期规定是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


·公司偷税漏税一千多万是什么罪
      公司偷税漏税一千多万是什么罪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纳税人偷税漏税金额达到一千万的,属于逃税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会构成逃税罪。《中华人民......


·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有什么不同
      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有什么不同一、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有什么不同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


·现在是一个鼓励创新的时代
      现在是一个鼓励创新的时代,很多人开始了自己的创业征程。但是这也意味着竞争压力的不断增大,有的公司经营不善,导致生意越来越难做,甚至濒临破产。......


·民事诉讼证据交换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证据交换规定有哪些?在民事诉讼中,证据是决定法院判决的基础,一切事实都应当通过双方提供的证据加以判断。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只有经过质......


·破产清算程序申请重整
      破产清算程序申请重整一、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二、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


·员工个人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员工个人如何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企业如不按规定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可以直接向上述部门......


·借条与收条有什么区别
      借条与收条的区别:1、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借款而产生的;而欠条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任何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2、性质不......


·郑州市工伤认定决定书一般都包括哪些内容?
      郑州市工伤认定决定书一般都包括哪些内容?工伤认定决定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用人单位全称;(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三)受伤......


·交通事故中司机死亡并为主要责任人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中司机死亡并为主要责任人怎么赔偿?1、司机死亡,由车辆的保险公司先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司机的继承人在司机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一、醉驾能否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一、醉驾能否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