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关于案件的举证期限如何计算

关于案件的举证期限如何计算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二、延长举证期限的情形(一)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这是举证期限的延长的必备条件。所谓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指当事人及其律师因客观的、无法克服的困难,不能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收集和向法院提交证据。其困难可能是证人外出尚没有找到,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尚需时间,也可能是有关部门不予配合,对方当事人的阻碍等。如属有关部门不予配合,对方当事人的阻碍等情形的,当事人可依据《民诉法》和《证据规则》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包括国家有关部门保存的档案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材料等情形。无论如何,当事人须在举证期限延长申请书中详细载明,适当时并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二)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举证之申请,此谓举证期限的延长的形式要件。民事诉讼期间的延长一般以当事人申请为限,而举证期限的延长则完全以当事人申请为原则,法院不依职权确定期间的延长。而且当事人必须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出延长期限的申请,否则,视为当事人同意法院先前指定的举证期限,超过举证期限未申请期限的延长,亦未提供证据的,视为当事人放弃举证,其法律后果为证据失权。当事人须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向法庭提交证据,若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在无法提供,需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庭提出书面申请。只要有理由的,法院一般都会给予适当延长举证期限,且延长举证期限不是必须以一次为限。这就要求我们在举证时需跟法官保持沟通,积极举证,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及时提出延长举证期限的书面申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多少年
      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多少年专利保护期限是指专利被授予权利后,得到专利保护的时间期限。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


·通常在合作合同当中,双方都会就实际合作的期限作出明确的约定,
      通常在合作合同当中,双方都会就实际合作的期限作出明确的约定,而在约定期限届满的时候没有进行续签的话,则就会出现合同终止的情况,这个时候其实也......


·一般情况下醉驾托关系能改成酒驾吗?
      一般情况下醉驾托关系能改成酒驾吗一般情况下醉驾托关系不能改成酒驾。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拐卖儿童死刑犯可以缓刑吗?
      拐卖儿童死刑犯可以缓刑吗?对于死刑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缓期二年执行,法律没有规定,从司法实践来看,一般应具备以下情节:(1)民愤不是极大的;(2)犯罪......


·一般子女的抚养费给到多大才行
      虽说父母抚养子女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也不能说要抚养子女一辈子。那根据法律的规定,对于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来讲,一般子女的抚养费给到多大才行......


·开垦的荒地荒山被征收,是谁开垦就归谁吗,法律怎么说?
      开垦的荒地荒山被征收,是谁开垦就归谁吗,法律怎么说?  一、开垦的荒地荒山被征收,是谁开垦就归谁吗,法律怎么说?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


·有的人开公司,迫于房价高,因而也只能选择租赁场地来进行办公了
      有的人开公司,迫于房价高,因而也只能选择租赁场地来进行办公了,而这样的房屋一般就属于办公用房,与住宅用房是存在很大不同的。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


·拉四吨冻品要判刑吗
      要判刑。冻品要根据情况判断,如果属于禁限类,比如来自疫区,则可能构成走私禁止进出口货物罪,按重量确定刑罚;如果不属于禁限类,则需要计核相应的......


·地契跟土地使用证的区别是什么?
      地契跟土地使用证的区别是什么?当今社会,我们经常可以听到人们在讨论土地的使用证,但是在现在的日常生活中,很少再听到关于地契的相关事项,似乎这......


·强奸未遂应判几年2023
      强奸未遂应判几年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反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


·绑架罪与诈骗罪竞合怎么处罚?
      绑架罪与诈骗罪竞合怎么处罚?一、绑架罪与诈骗罪竞合怎么处罚?绑架罪与诈骗罪竞合会按照最重的犯罪行为判处刑法,具体处罚如下:首先,绑架罪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