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新婚姻法规定离婚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两种不同的离婚方式,对离婚条件的要求也是不一样的,特别是起诉离婚,因为人民法院不能没有任何证据就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特别是在被告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所以起诉离婚的,感情破裂的证据就很重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欠钱不还怎么办强制执行管用吗
      欠钱不还怎么办强制执行管用吗?1、欠钱不还的解决方式:第一,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


·高校期怀孕公司能辞退员工吗
      高校期怀孕公司能辞退员工吗?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


·专利权自动终止还能再申请吗
      专利权自动终止还能再申请吗专利权终止了之后,相同的专利是不可以再次申请的。因为专利权终止了之后,该项专利技术就会被公开,相同的专利再申请就没......


·发生房屋租赁纠纷怎么办,如何处理房屋租赁纠纷?
      进行房屋租赁的,难免会产生一些纠纷,而此时对于当事人来讲,如果解决这些纠纷,就是很重要的问题了,毕竟关系到自身的合法利益。究竟发生房屋租赁纠......


·肇事逃逸轻微事故的处罚是什么?
      肇事逃逸轻微事故的处罚是什么?肇事逃逸轻微事故,将承担全部责任,依照规定处吊销回归,并罚款200到2000元,可以并处15天以下拘留。根据《道路交通安......


·关于工伤认定程序 笔录的要求是什么
      在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工伤认定程序当中包含社保局的相关人员会对相关人员做询问笔录。因为社保局也必须在调查清楚以后,才能结合相关的材料和证据作......


·绑架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绑架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一、绑架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1、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绑架行为是成立本罪的关键,也就是说,只有真正行动了,才能......


·非婚生子女罚款的界定。
      非婚生子女罚款的界定。这个问题需要按照实际情况来进行界定,如果是两人双方都到了法定婚育年龄,可在规避掉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先行登记结婚,再申报......


·股权转让税收计算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股权转让税收计算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税务......


·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由什么构成?
      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由什么构成?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由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共同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章第七十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


·非公司企业改制程序是怎样的
      非公司企业改制程序是怎样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为了适应时代进程和经济进步,需要不断的进行改制,从而是企业自身不会被时代淘汰。企业改制必须依据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