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非法经营汽油最新处罚是怎样的?

非法经营汽油最新处罚是怎样的?非法经营汽油最新处罚是按照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来进行判决。一般包括以下这些方面: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二、《刑法》第225条规定是什么?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情形: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经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者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 要根据具体情况定罪量刑。非法经营罪中“违反国家规定”的理解:第一个层次,如果一个行为没有违反国家规定,而只是违反了比国家规定位阶低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当然不构成非法经营罪;第二个层次,如果一个行为虽然违反了国家规定,但该国家规定未将该行为作“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并且刑事司法解释也未将该行为解释为非法经营罪的行为方式的,也当然不构成非法经营罪。第三个层次,如果一个行为虽然违反了国家规定、并且该国家规定将该行为作“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但刑事司法解释未将该行为明确解释为非法经营罪的行为方式的,也当然不构成非法经营罪――比如无照经营行为。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行为方式:非法经营这种情形在我们国家是坚决不能够存在的,有一些物品是国家专卖的,不能够由个人来进行经营。比如说汽油就不属于个人可以经营的,存在非法经营行为,按照5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房屋强拆主体不明,如何分配举证责任?
      房屋强拆主体不明,如何分配举证责任?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谁主张,谁举证,即由拆迁户举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


·书面解除租赁合同通知怎么写?
      书面解除租赁合同通知怎么写?一、书面解除租赁合同通知怎么写?书面解除租赁合同通知应该书写姓名,紧接着就是关于租赁的一些事项做出明确的约定,......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流程是什么?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流程是什么一、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流程是什么(1)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该由监理工程师即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


·农田水利工程质保金是什么?
      农田水利工程质保金是什么,有什么用?水利工程一直是民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国家也在最近几年越发重视农田水利工程。工程不仅要实施效率高,还要保证......


·在我国正处于快速城市化进程中的如今,工程质量问题不仅关系到人
      在我国正处于快速城市化进程中的如今,工程质量问题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自身利益和合法权益,还关系这我国城市化进程能否顺利进行,越来越引起相关部......


·占有改定是否是履行了交付义务?
      占有改定是否是履行了交付义务?交付有实质交付和观念交付。其中观念交付中,只要不是占有改定,质权就可成立,实际交付就更不用说了。质权是一种担保权......


·贪污罪最新法条规定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贪污罪最新法条规定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贪污罪最新法条规定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


·a1驾照年审新规定有哪些
      a1驾照年审新规定有哪些我们可以发现,周边的小伙伴是人手必备的东西便是驾照啦。当然在21新世纪以来,拥有驾照已经不是一项特殊技能了,驾照变得越......


·离婚起诉状财产清单需要列出来吗?
      离婚起诉状财产清单需要列出来吗?需要列出来;列的清单有共有四大项,其中第一项存款最好明确有多少存款,存放在何处。第二项,住房应归谁所有,得取决......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必然会存在相关的管理监控部门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必然会存在相关的管理监控部门,那么公司存在劳动合同管理的要求吗?答案是必然的。公司内部必须存在相应的管理者对于员工的合同内容有......


·国庆加班工资怎么算?
      国庆加班工资怎么算?1、10月1日至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2、10月5日至8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