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货物出口要办什么手续?

货物出口要办什么手续?
  
  一、货物出口要办什么手续?
  
  货物出口需要到商务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办理的具体办法如下:
  
  (一)登录商务部主页网上政务-政务大厅-外贸司-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系统-备案登记-在网上申报材料。
  
  (二)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每页加盖公章)。
  
  1、按要求填写的《备案登记表》(如是变更,则自行空白登记表在电脑上填写);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6、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自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流通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7、如是变更,还需要提供源进出口资格证书(或备案登记表)。
  
  8、如是变更,还需要提供变更报告。
  
  备齐以上资料之后,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目前只有部分城市的商务局有备案的权利,其他城市的企业经过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盖章后,还需要向省(区)商务厅提交材料。一般商务厅会在收到材料后两个工作日内打印出正本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这个过程一般是不需要花钱的。
  
  二、货物出口备案后需要向海关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向海关申办《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简称《注册登记证书》。需要提交的材料(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4、税务局《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国税地税;
  
  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这两个表向海关要空白表格填写即可。
  
  8、身份证:包括企业法人,企业负责人,经办人,财务负责人的。
  
  需要注意的是,在此环节,除了身份证,所有证照都需要提交原件去核验的。海关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制好证书,通知企业去领。有了证书,就可以去购买电子口岸了。具体的手续有点忘记了,想起来再加进来。另外有了证书,就可以刻报关专用章了。刻章的手续就不说了。按照海关的指示去办吧。如果企业没有报关员,需要委托别人报关,这个时候就可以到报关公司去买《代理报关委托书》,价格是50元一本,一本大概有33份这样。
  
  货物出口是需要遵守一定的流程的,若是在出口并没有办理备案手续,那么可能会导致无法获得出口许可证,对于那些手续不齐全的情形,在海关检查时无法通过。且若出口的是危险物品的,还有可能会被扣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天津直系亲属房屋买卖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天津直系亲属房屋买卖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直系亲属间房产过户有哪些方法?直系亲属间的房屋过户,主要有赠与、继承与买卖3种形式。二、直系亲属买卖......


·房屋拆迁工作是否需要公告?
      房屋拆迁工作是否需要公告?一、房屋拆迁工作是否需要公告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


·仲裁申请延期举证申请书怎么写,要注意哪些问题?
      仲裁申请延期举证申请书怎么写,要注意哪些问题?一、仲裁申请延期举证申请书怎么写?仲裁延期举证申请书_______仲裁委员会:贵会受理的申请人_......


·正当防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况是什么?
      正当防卫,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况是什么?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正当防卫,是对正在进行不法......


·拘役跟拘留区别都有哪些
      拘役跟拘留区别都有哪些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简称劳动合同法,这个条例的颁布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劳动者应该享受的权益。大大地减少了压迫和剥削劳动者的情况的发......


·未成年犯罪相关法律的处罚规定是怎么样的?
      未成年犯罪相关法律的处罚规定是怎么样的?未成年犯罪相关法律的处罚规定是怎么样的?未成年人,是指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未成年人犯......


·土地抵押所需要注意的事项
      土地抵押所需要注意的事项1、无偿取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不能直接抵押。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占有和使用城镇国有土地。上述企业对这......


·商品房延期交房违约金如何计算
      商品房延期交房违约金如何计算一、商品房延期交房违约金如何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根......


·一、人伤交通事故医药费谁垫付?
      一、人伤交通事故医药费谁垫付?人伤交通事故医药费由受害者自行垫付,虽然对于肇事的受害者是不需要自己支付医疗费的,但是事故发生初,此交通事故......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界定标准有哪些?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界定标准有哪些?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 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