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投标保证金什么情况被没收

投标保证金什么情况被没收
  
  一、投标保证金什么情况被没收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a)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b)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根据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是,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根据投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未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二、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1、现金
  
  对于数额较小的投标保证金而言,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对于数额较大(如万元以上)采用现金方式提交就不太合适了。因为现金不易携带,不方便递交,在开标会上清点大量的现金不仅浪费时间,操作手段也比较原始,既不符合我国的财务制度,也不符合现代的交易支付习惯.
  
  2、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汇票的一种,是一种汇款凭证,由银行开出,交由汇款人转交给异地收款人,异地收款人再凭银行汇票在当地银行兑取汇款。对于用作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票而言则是由银行开出,交由投标人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再凭银行汇票在自己的开户银行兑取汇款。
  
  3、银行本票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对于用作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本票而言则是由银行开出,交由投标人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再凭银行本票到银行兑取资金。
  
  银行本票与银行汇票、转账支票的区别在于银行本票是见票即付.而银行汇票、转账支票等则是从汇出、兑取到资金实际到帐有一段时间。
  
  4、支票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可以支取现金(即现金支票),也可以转账(即转账支票)。对于用作投标保证金的支票而言则是由投标人开出,并由投标人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再凭支票在自己的开户银行支取资金。
  
  5、投标保函
  
  投标保函是由投标人申请银行开立的保证函,保证投标人在中标人确定之前不得撤销投标,在中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如果投标人违反规定,开立保证函的银行将根据招标人的通知,支付银行保函中规定数额的资金给招标人。
  
  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或另一种可能自由兑换的货币表示,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a)由一家在买方本国的或国外的信誉好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买方接受的其他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二十八(28)天;
  
  (b)银行本票、保付支票。
  
  没收或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有七种法定情形和一种约定情形,主要有撤回投标、串通投标、第一名放弃中标、不签定合同、提出附加条件、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发生以上情形的不能退还保证金,要写清说明出具处理意见,分别按政府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交易中心项目三种情况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非劳动关系用工工伤如何赔偿?
      在用人单位决定聘用劳动者后,一般会通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与其确定劳动关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并非是所有的用人单位都会按照法律规范进行经济......


·辞退待产女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辞退待产女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公司并不能仅以员工怀孕为由,便要求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


·刑法中相关过失犯罪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相关过失犯罪规定是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1、疏忽大意的过失。是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


·钢结构属于土建工程吗
      钢结构属于土建工程吗?它们之间有什么关系?钢结构主要由型钢和钢板等制成的钢梁、钢柱、钢桁架等构件组成,是建筑结构的一个类型。通过各构件或部件......


·知识产权请求权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知识产权请求权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一、知识产权请求权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知识产权请求权诉讼时效规定是三年的时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


·一、工伤保险缴费越多,将来报销越多吗?
      一、工伤保险缴费越多,将来报销越多吗?工伤保险缴纳的基数越高,社保赔偿越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是按个人工资确定的,扣费比例是按单位行业确定的治疗......


·民事诉讼法院依申请调取证据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院依申请调取证据有哪些类型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的可以申......


·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有多长?
      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有多长?一、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有多长?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3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算,有无人身损害不影响财产损害......


·诉讼中止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有哪些?
      诉讼中止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有哪些?民事诉讼案件审理中止的情形,是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


·构成危险犯有犯罪中止吗
      危险犯有犯罪中止吗【危险犯不能构成犯罪中止的】危险犯是以对法益发生侵害的危险作为处罚根据的犯罪,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危......


·法定导致专利权终止有哪些?
      法定导致专利权终止有哪些1、专利权期满终止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算。专利权期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