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夫妻间的借条离婚后有效吗

夫妻间的借条离婚后有效吗?夫妻之间的借条的效力在一般意义或形式意义上应当认定其是有效的,但对其的认定存在许多影响因素。例如借条的出具是否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借条出具后如果借条所确定的款项所购置的财产完全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其使用、经营收益完全归夫妻共同享有等。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涉及很多经济利益和人身利益,欠条作为约定财产的一种形式,虽然约定了权利义务关系,但是当离婚时仍然会出现一方拒绝履行的情况。二、民间借贷借条成立条件有哪些?1,签订主体合法及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也就是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情形。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侵害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利息约定过高,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4,合同标的必须确定和可能。二、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几年?《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综合上面所说的,夫妻间存在的借条如果是用于个人事务,作为个人使用的话,这种情况是必须要进行还款,但如果此借条,是用于购买夫妻之间的物品,那么在认定上就会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只要有证据那么就可以不用归还此欠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欠条多久失效 打欠条时应注意什么 一、欠条多久失效 向人
      欠条多久失效打欠条时应注意什么一、欠条多久失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欠条只要是双方......


·山西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是国家制定的一种补偿政策,全国各省份的征地补偿政策各不相同。近些年,征地补偿政策根据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各省的实际情况,也一直在不断地......


·夫妻办离婚需要本人到场吗
      离婚需要本人到场吗离婚本人不到场一般来说是不能离婚的,无论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话,必须夫妻双方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否则不予办理......


·60岁以上出车祸没有误工费吗
      60岁以上出车祸没有误工费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之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


·债务人欠钱没借条不还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没借条不还怎么办一、债务人欠钱没借条不还怎么办?1、没有借条的,当事人可以搜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材......


·什么属于合同可撤销的情形
      什么属于合同可撤销的情形一、什么属于合同可撤销的情形现行法律可撤销情形可总结为: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


·端午节上班加班费的计算方法都有哪些?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如果需要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长的,就需要根据加班费的发放标准来支付劳动者的加班费,而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


·一般上班期间死亡赔偿是怎样的?
      职工在上班期间,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导致人身受到损害,其中最严重的损害结果也就是造成了死亡的结果,这种情况下如果想要获得工亡赔偿的话,自然要......


·南京醉驾罚款多少钱的?
      南京醉驾罚款多少钱的?酒驾处罚标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


·最新离婚虚假债务的表现是什么
      最新离婚虚假债务的表现是什么(一)债权人往往是债务人的亲友。制造虚假债务的当事人也害怕虚假债务缠身,为防止弄假成真,弄巧成拙,与当事人串通的第......


·近年来
      近年来,由于交通事故频发,公安机关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人的处罚力度也不断加强。最近,有很多朋友在讨论交通事故次要责任人逃逸处罚是怎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