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借钱时没打借条对方想赖钱怎么办?

借钱时没打借条对方想赖钱怎么办?
  
  一、借钱时没打借条对方想赖钱怎么办?
  
  1、和债务人协商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
  
  2、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根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申请调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况。
  
  2)有具体的调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
  
  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如借款合同、担保协议等。
  
  4)该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3、向法院起诉
  
  4、申请支付令
  
  二、债务纠纷中哪些行为构成诉讼时效中断?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
  
  (五)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
  
  (六)申请仲裁;
  
  (七)申请支付令:
  
  (八)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
  
  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但是需要有证据提供。如果当初没有打借条,对方是存在着赖账的这种情况,那么就会使案件变得非常的复杂,需要提供其他的证人证言或者是视频方面的资料来证明存在借款事实。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没签合同工作三个月辞职怎么赔偿?
      一、没签合同工作三个月辞职怎么赔偿?在公司工作满三个月,没签劳动合同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如果辞退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在公司工作......


·一、交通事故主责打车费要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主责打车费要赔偿吗?交通事故主责是需要赔偿打车费的,有关打车费是属于交通费的赔偿范围,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


·房产分割协议公证多少钱
      一、房产分割协议公证多少钱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房产案件,是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收取一定的公证费用,现将一般的公证收费的的标准简介如下:1、证明出生......


·房屋产权调换的标准具体是怎样的
      进行房屋产权调换其实也可以理解为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就相互所有的房屋进行调换,而此时调换的就不仅仅是房屋的使用权了,所有权也是会被调换......


·左手骨折能办理监外执行吗?
      左手骨折能办理监外执行吗?一、左手骨折能办理监外执行吗?不可以,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是患有不适宜关押的疾病。骨折不属于这个范围。《刑事诉讼......


·假房产证诈骗一百万判几年?
      假房产证诈骗一百万判几年?假房产证诈骗一百万应该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在此种情况之下的话,诈骗100万元是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所以应......


·一、离婚房子增值了怎么办?
      一、离婚房子增值了怎么办?离婚房子增值部分的分配应该按照不同的情况进行。比如:1、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买,婚后房产增值部分,离婚咋分?婚前个人财......


·员工到了退休年龄辞退要补偿吗
      员工到了退休年龄辞退要补偿吗辞退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实际上并不属于辞退,因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它是属于......


·东营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您都知道征地,对于征地我们国家是有相关的征地补偿标准的。因为征地难民会损害少部分人的利益。对于征地补偿标准我们需要注意的地方是有很多的,征地......


·如何申请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
      在日常生活中,您可能会听说民事行为,或者刑事行为,您只是听说,当你遇到民事行为时,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当我们遇到别人干涉我们的事情的时候,我们该......


·非婚生子女有继承权吗
      子女对父母的财产是享有继承权的,而我国规定的子女当中具体包括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继子女等等。那么针对其中的非婚生子女,究竟非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