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工伤鉴定十级赔多少钱?

工伤鉴定十级赔多少钱?
  
  工伤鉴定十级赔偿参考标准:
  
  1、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个月的本人工资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个月的本人工资×4个月另外,单位是否为你购买了社保,如果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以上所有赔偿均有单位承担;且如果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工资标准低于实际工资,差额部分由单位补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经鉴定认定为十级的,工伤赔偿标准为:
  
  1、医疗费:实报实销,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规定标准,医疗机构出具证明且报经办机构同意后,到统筹地区外就医的,可以要求补助交通费和食宿费,具体费用参照当地规定标准
  
  3、辅助器具费: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辅助器具,具体费用参照规定标准
  
  4、停工留薪工资:按照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照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一般不超过12个月
  
  5、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费标准参照当地相关规定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工伤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7、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房产破产清算是否可以不还贷款
      房产破产清算是否可以不还贷款一、房产破产清算是否需要归还贷款的问题房产破产清算,仍然需要归还贷款。虽然房产商破产,但是不影响贷款者和银行......


·刑事裁定书(复核死刑发回重审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22    (××××)最刑核字第××号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


·夫妻离婚房子是婚后一方父母买的怎么分割
      离婚的时候,其中一方净身出户这种情况真的是少之又少的。大多数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要正常的争夺自己的合法所得,在财产分割的问题上,当然包括像房子......


·可以起诉隐名股东霸占公章吗
      可以起诉隐名股东霸占公章吗?可以,股东擅自拿走公司公章,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侵犯了公司的权益。公司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股东停止侵权行为......


·抚养费是否可以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
      抚养费是否可以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一般来讲,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接......


·处理债务纠纷的时候注意什么事项
      不难想象个人债务纠纷涉及到金钱,所以处理起来是比较复杂的,它有不少事项需要注意,否则处理的结果可能对您不利。那么,在实践中,处理债务纠纷的时......


·当今社会交通发达,交通安全一直是一个大问题,在沈阳每年因交通
      当今社会交通发达,交通安全一直是一个大问题,在沈阳每年因交通事故而死亡的人数也是一个庞大的数字。特别是酒驾引起的交通事故更为严重,因此交通部......


·离婚后漏分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离婚后漏分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一般为三年时间,如果离婚时财产没有分割,离婚后没有分割财产始终处于共有状态,因此这个问题不是债权,而是......


·身为“打工一族”
      身为“打工一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是必不可少的事,但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了,如果无辞职或面临被辞退的情况时,往往是需要续签的。那么劳动合......


·耕地土地使用权怎么算,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
      耕地土地使用权怎么算,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在我国,不管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只有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才能合法的使用土地。土地使用权是一个......


·夫妻离婚时哪些财产是孩子的?
      夫妻离婚时哪些财产是孩子的?孩子是没有财产的;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