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作品侵权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作品侵权的判断标准是什么?第一,根据使用作品的目的来判断各国立法中大致都将是否是处于营利目的作为判断是否构成合理使用的标准。对合理使用非营利性的要求是出于对公平原则的考虑,如果允许使用者无偿利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从中获利,对著作权人来讲当然是不公平的。第二,根据使用作品的性质来判断被使用作品的性质这一要素是从作品本身的角度对合理使用进行判断,使用何种性质的作品更容易被认定为是合理使用。在分析这一要素时,“立法者和法官无法创制一个合理使用的适当标准,而必须通过考察所有因素来评定其范围。”第三,根据使用作品的程度来判断使用作品的程度是指与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的整体相比,使用的数量和质量。第四,根据对被使用作品的市场影响来判断对被使用作品的市场影响被认为是判断合理使用最重要的一个要素,因为合理使用和侵权使用只有一步之遥,判断是合理使用还是侵权使用最终总要落脚在行为的结果上,合理使用并不是排除一切对著作权人造成损害的行为的发生,而是要将这种损害限制在一定范围内,超出这个范围的使用就应当是许-可使用或者是法定许-可,否则就是侵权行为。二、为什么进行著作权限制著作权保护的目的不仅在于保护作者的正当权益,鼓励他们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积极性,同时还在于促进作品的传播与使用,从而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人们的科学文化素质,推动经济的发展和人类社会的进步。著作权的限制主要是就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而言的。各个国家由于各自的经济发展水平、法律传统和著作权保护历史的差异,在著作权的限制规定方面并不一致。总的来说,著作权保护水平高的国家,著作权的限制规定就少些著作权保护水平的国家,著作权的限制规定就多一些。我国著作权法根据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在对作者的正当权益给予保护的同时,对作者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作了限制。著作权的保护应当及时且充分。著作权是人们智力成果的体现,体现了人们的发明创造,如果任由侵权行为发生,不去制止,对于发明人而言,积极性会产生极大的破坏,这样对于社会的发展也会产生影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醉驾
      醉驾,就是在你醉的不省人事的时候驾驶自己的车辆在道路上行驶的行为,很多人在迷迷糊糊的状态下被交警抓住,然后测酒精浓度。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就是值......


·司机醉酒驾驶保险公司要赔偿吗
      司机醉酒驾驶保险公司要赔偿吗一、司机醉酒驾驶保险公司要赔偿吗“醉酒后驾驶”较之“饮酒后驾驶”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在交强险的赔偿问题上,更为严格......


·一般来说只要是涉及到环境污染的问题,都是比较大的问题,而且在
      一般来说只要是涉及到环境污染的问题,都是比较大的问题,而且在环境污染的事件中,需要当事人支付的赔偿数额,对于一般人来说可以说是天文数字,所以......


·什么情况下合同会终止
      什么情况下合同会终止一、什么情况下合同会终止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合同在下列情形之一即告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


·合同能否同时约定诉讼或是仲裁?
      合同能否同时约定诉讼或是仲裁?合同不能同时约定诉讼又是仲裁。这种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争议条款一般认定无效,一旦发生纠纷,通常情况下是由有管辖......


·一、员工因工伤被辞退有赔偿吗?
      一、员工因工伤被辞退有赔偿吗?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赔偿劳动者工伤补助金,然后再根据劳动者的工龄补偿工龄赔偿款,如果劳动者被鉴定委员会评为丧失......


·在网上被诈骗100元可以立案
      在网上被诈骗100元可以立案网络诈骗100元不可以立案,按照新的司法解释,网络诈骗超过3000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应当立案侦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


·公司法人能是财务负责人吗?
      现在很多公司都是非常小型的,有一、两个合伙人,所以很多人在企业里面都身兼数职,那么在身兼数职的同时是能够随便兼任职务的吗?那么公司法人能是财务......


·开庭前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吗?
      由于司法鉴定的特殊作用,不仅司法机关在处理司法案件的时候会选择司法鉴定程序,我们的诉讼当事人也会选择进行司法鉴定的程序来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


·二婚夫妻买房怎么立遗嘱 一、二婚夫妻买房怎么立遗嘱?
      二婚夫妻买房怎么立遗嘱一、二婚夫妻买房怎么立遗嘱?夫妻可以按照双方协商一致的方案立遗嘱,立遗嘱的方式共有五种,分别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


·员工在试用期算工资吗?
      员工在试用期算工资吗实践中,试用期劳动者薪金待遇低的现象非常普遍,很多用人单位视试用人员为廉价劳动力,任意压低基本薪水,甚至不给工资。还有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