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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诉讼时效中断是什么?

保证合同诉讼时效中断是什么
  
  担保合同是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之间约定,保证人在权利人不履行债务时承担担保债务的协议。担保合同的当事人被称为担保人和被保险人。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是指,法律执行期间发生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的失误造成法定时效是失效的影响诉讼时效的中断和法定时效重新启动。在一般担保中,担保合同诉讼因主合同诉讼规约的中断而中断的法定理由包括:
  
  (一)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主债务;
  
  (二)债权人请求主债务人履行债务的;
  
  (三)主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
  
  但是,在连带责任担保中,合同时效不因主合同时效的中断而中断。总的说来,保证合同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法定时效的期间发生的执行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和诉讼时效的失误传递一直被认为无效的停止。
  
  担保合同的当事人被称为担保人和被保险人。在一般担保中,担保合同诉讼因主合同诉讼规约的中断而中断的法定理由包括:(1)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主债务;
  
  (二)债权人请求主债务人履行债务的;
  
  (三)主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但是,在连带责任担保中,合同时效不因主合同时效的中断而中断。总的说来,保证合同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法定时效的期间发生的执行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和诉讼时效的失误传递一直被认为无效的停止。
  
  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19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的中断,应当从诉讼时效的中断和有关程序的终止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债务人请求履行;
  
  (二)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条一般保证主债务诉讼期间中断,债务责任诉讼期间中断。在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中,主债务诉讼中止的时效期限也被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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