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主合同无效补充合同有效吗

主合同无效补充合同有效吗
  
  一、主合同无效补充合同有效吗
  
  如果主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主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有效。主合同尚未生效,补充协议内容可独立履行的,补充协议有效;不能独立履行的,效力待定。
  
  二、补充合同的效力
  
  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时间在后的约定,实际上是对主合同的原约定的重新修订,该新约定是补充合同的精要和实质。
  
  如果仍以主合同的原条款为准执行,那就失去了补充合同存在的意义。
  
  三、主合同和补充合同相冲突怎么办
  
  以补充协议为准。因为补充协议可以视为合同双方主体对合同的变更协商一致了,不过这个新的约定一定要明确约定,不能模棱两可。补充协议中一般都会在尾部写明“原合同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合同补充协议的拟定需要注意几个必备信息:一是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需全面具体;二是说明拟定补充协议的原因;三是协议补充的内容或变更的内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小额贷款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小额贷款算夫妻共同债务吗要看小额贷款的用途,如果用于家庭开支或者共同生活开支,就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未经夫妻双方同意而私自欠下的债务,且没用于......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是指违反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房地产管理......


·土地出让金谁来出 哪个承担土地出让金
      土地出让金谁支付1.土地出让金是获得土地使用权所需要支付的资金,这部分是国家收取的,是由土地使用权获得方支付的,一般也就是开发商缴纳费用。2.在......


·起诉离婚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借款人在监狱是否中断诉讼时效?
      一、借款人在监狱是否中断诉讼时效?法律没有规定权利人服刑期间属于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法律情形,目前,部分法院根据中止的自由裁量权认定服刑属于时......


·开实体店需要哪些手续和证件
      无论开什么类型的实体店,都是需要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的。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


·离婚了才买的房是首套房吗
      离婚了才买的房是首套房吗需要看当事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是否登记在当事人名下或是以当事人的名义贷款,离婚时是否已经将房屋过户给当事人前夫/妻......


·吉林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吉林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拆迁是一件十分常见的事情,实际上拆迁涉及到的问题有征地补偿标准,很多家庭可能盼望着拆迁,因......


·什么情况下可以增加抚养费
      抚养费数额一经确定之后,日后也是有可能进行增加或减少的,但不管是增加抚养费还是减少抚养费,此时都需要有一定的合法情形才可以。那么通常在什么情......


·离婚子女的财产分配可以吗?
      离婚子女的财产分配可以吗?离婚子女的财产分配可以吗?1、父母如果离婚,婚后财产双方平均分割。2、即使孩子把工资上交家里,父母离婚时孩子也不会......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一、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立案标准是什么?1、造成重大任务不能完成或者迟缓完成的;2、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