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哪些情形是胁迫婚姻

哪些情形是胁迫婚姻
  
  一、哪些情形是胁迫婚姻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十条的规定:胁迫,是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反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因此胁迫结婚有下列几种情形:
  
  (一)行为人以另一方当事人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反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二)行为人以另一方当事人的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反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同时要注意,胁迫结婚必须是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反真实的意愿,也就是在不自愿的情形下结婚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的积极条件包括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因此胁迫结婚的婚姻是可以撤销的。
  
  二、胁迫结婚如何处理?
  
  胁迫结婚如何处理,方法有两种:
  
  (一)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因受胁迫而申请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当事人本人。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婚姻当事人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案件,应当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无效或可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二)可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哪些不是单位犯罪 不属于单位犯罪的有哪些
      哪些不是单位犯罪不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情形有: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走私犯罪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2、公司、企业......


·借钱不还写借条有用吗?
      借钱不还写借条有用吗?借钱不还写借条肯定是有用的,借条是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是起诉最有力的证据。如果准备走司法途径,那么......


·去银行按揭买房怎么退房从法律角度讲
      去银行按揭买房怎么退房从法律角度讲,退房实际上是购房者作为购房一方当事人,行使其解除权的表现,因此肯定是可以的。购房者与贷款银行之间是一种借......


·口头合同应该怎么解除?
      口头合同应该怎么解除?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在通知到达对方时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集体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地区别是什么
      集体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地区别是什么一、集体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地区别是什么我国施行的土地公有制,有土地国有制和土地集体所有制两种表现形式。因此,土......


·驾照过实习期要换证吗
      C1驾照实习期满后不需要去车管所换证。实习期到期后,驾驶证会自动转为正式驾驶证,并不需要驾驶人去换证。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限于C类驾照,而A......


·由于目前商品房房价居高不下,很多人更愿意选择地理位置和价位都
      由于目前商品房房价居高不下,很多人更愿意选择地理位置和价位都比较适中的回迁房。随着回迁安置房竣工验收,一批回迁房逐渐上市交易,一系列问题也随......


·老板没钱发工资怎么办?
      企业亏损拖欠员工工资需要等企业有钱之后补上,并赔偿其他相应的损失;或者去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当然企业亏损到一定程度......


·签劳动合同是属于编制吗?
      签劳动合同是属于编制吗事业单位编制现在也都是需要签聘用制合同的。具体您所指的劳动合同要具体看招聘公告和招考单位的招聘情况而定了,具体是公益岗......


·工程质量处理的程序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处理的程序是怎样的随着我国的国民经济的不断增长,铁路、公路等工程建设发展速度加快,城市化进程脚步加快,可是随之而来的工程质量问题就......


·心脏病患者犯法怎么量刑
      会坐牢,有心脏病的人犯罪同样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