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怎样进行提存呢?

怎样进行提存呢?
  
  提存的方法
  
  提存的方法亦即提存的程序。根据我国《提存公证规则》的规定,可以将提存的方法归纳为:
  
  (一)提存人应向提存机关提出申请
  
  提存人应在交付提存标的物的同时,提交提存申请书。提存申请书上应载明提存人的姓名(名称)、提存物的名称、种类、数量以及债权人的姓名、住址等基本内容。此外,提存人应提交债务证据,以证明其所提存之物确系所负债务的标的物;提存人还应提交债权人受领迟延或下落不明等致使债务人无法履行的证据。如有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裁决书,也应一并提出。其目的在于证明其债务已符合提存要件,以便提存部门判定是否准予提存。
  
  (二)受理与提存
  
  提存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公证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不予受理不服的复议程序。提存部门通过审查确定提存人具有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提存之债真实、合法。具备提存的原因,提存标的与合同标的相符,符合管辖规则时,应当准予提存。提存部门应当验收提存标的物并登记存档。对不能提交提存部门的标的物,提存部门应当派人到现场实地验收。验收时,提存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场,提存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制作验收笔录。验收笔录应当记录验收的时间、地点、方式、参加人员,物品的数量、种类、规格、价值以及存放地点、保管环境等内容。验收笔录应当交提存人核对。提存部门的工作人员、提存人等有关人员应当在验收笔录上签字。对难以验收的提存标的物,提存部门可予以保全证据,并在笔录和证书中注明。对经验收的提存标的物应采用封存、委托代管等必要的保管措施。对易腐烂、易燃、易爆等物品,提存部门应在保全证据后,由债务人拍卖或变卖,提存其价款。
  
  (三)通知提存受领人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二条规定,提存人应将提存事实通知提存受领人,即“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可见,《民法典》规定的通知义务人为债务人。但是,当债务人(提存人)通知有困难时,《提存公证规则》第四百七十六条规定,以清偿为目的的提存或提存人通知有困难的,提存部门于提存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存受领人,告知其领取提存的标的物的时间、期限、地点和方法。提存受领人不清或下落不明、地址不详无法送达通知的,提存部门应当自提存之日起60日内以公告方式通知。公告应刊登在国家或债权人在国内住所地的有关报刊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工伤认定的条件有几条工伤认定有工作时间要素、工作
      工伤认定的条件有几条工伤认定有工作时间要素、工作场所要素、工作原因要素、主观过错要素等。(1)工作时间要素: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


·建筑施工预防高空坠物的措施有哪些?
      建筑单位自施工时,一般都会应用到升降机等辅助性的工具,若在施工前不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将会导致高空坠物事件的发生,在安全意外事故发生后,该建......


·离婚时夫妻都想要孩子怎么办
      离婚时夫妻都想要孩子怎么办如果是在离婚后双方都要想孩子该怎么办呢?夫妻双方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只能由人民法院判决了。法院一般以“有利于......


·控股股东拟转让股权是好是坏
      控股股东拟转让股权是好是坏一、控股股东拟转让股权是好是坏?股权转让短期对公司是有好处的,股权转让会给公司增加一笔投资收益.短期对股价有一定......


·试用期解除合同要提前通知吗?
      试用期解除合同要提前通知吗用人单位支付试用期的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见习期或试用期是劳动者开始履行新的劳动合同、从事新职业的适应期......


·有贷款的情况下抚养费是否需要支付?
      抚养孩子是父母的基本义务之一,无论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是否存续,父母都是需要抚养孩子的,但是抚养费是在夫妻双方离婚后才有的。若在离婚后,需要支......


·一般贩毒超过多少死刑?
      贩毒超过多少死刑贩毒如何量刑,必须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不能单纯仅以克数为考量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现在的车辆基本都是按照要求购买了相应的车险的,一旦发生交通事
      现在的车辆基本都是按照要求购买了相应的车险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是在保险的范围内的话,则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进行理赔。但车辆出交通事故后应......


·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能否中止?
      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能否中止?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止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


·股东违反章程转让股权怎样才有效
      股东违反章程转让股权怎样才有效违反公司章程的股权转让协议能有效,需要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只要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公司法......


·行政许可事项是什么意思?行政许可事项有哪些?
      行政许可事项是什么意思?行政许可事项有哪些?一、行政许可事项是什么意思行政许可事项是指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