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超过劳动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超过劳动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劳动诉讼的程序
  
  劳动诉讼,或称劳动争议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或决定而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并对当事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
  
  1、起诉要件及内容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原告应预交案件受理费,如申请缓交、减交、免交的,要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特困证明或其他材料等。
  
  当事人必须依法正确地行使诉讼权利,按法院的要求提供必须提供的诉讼材料。
  
  2、举证指南 诉讼当事人应详细阅读法院送达的《民事诉讼案件举证通知书》,并按照其规定全面地向法院提供认为可以证明其主张或反驳对方的证据材料等证据。
  
  二、什么是劳动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又被称为消灭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其公力救济权归于消灭的一种时效制度,一旦过了诉讼时效,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即胜诉权利归于消灭。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如权利人有相应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会判决权利人胜诉,如果义务人不履行法院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三、超过劳动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劳动争议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 发生仲裁时效中断时,已经进行的仲裁时效期间统归无效,重新开始计算时效期间。《》第二十七条规定,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这里的 中断时起 应理解为中断事由消除时起。如权利人申请调解的,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应自调解不成之日起重新计算;如达成调解协议,自义务人应当履行义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等。
  
  2、劳动争议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 根据《》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象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因此,仲裁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三种情形:
  
  ①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讨要被拖欠的工资或者经济补偿。
  
  ②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如劳动者向部门或者工会反映用人单位违法要求,请求保护休息权利;也可以是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③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如劳动者向单位讨要被拖欠的工资,用人单位答应支付。
  
  这里需要注意,认定时效是否中断,需要由请求确认仲裁时效中断的一方当事人提供有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证据。因此,需要当事人有证据意识,注意保留和收集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怎么构成交通事故一级伤残
      怎么构成交通事故一级伤残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植物状态;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四肢瘫(三肢以上肌......


·房屋首付赠与合同是什么?
      房屋首付赠与合同是什么房屋首付赠与合同范本甲方:,男,年月日出生;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省市街道号乙方:,男,年月日出生,现住址;省......


·一、有孩子有老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有孩子有老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夫妻离婚分割财产是不会因为有老人和小孩而发生变化的,还是按照夫妻平等原则进行均等分割的。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


·单方面离婚的证据一般都包括哪些?
      单方面离婚的证据一般都包括哪些?(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吗?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吗?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其次,保险业内专家表......


·沈阳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法治社会我们要依据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我国法律也是在不断的完善,几乎可以解决所有问题。而在很多案件处理时我们经常可以遇到司法鉴定的情况,司......


·男离女孩子给男要不要抚养费?
      男离女孩子给男要不要抚养费?若没有证据证明对方放弃孩子抚养费用,你应当负担孩子抚养费。抚养权归属有争议的,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


·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既遂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
      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既遂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既遂的最新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


·什么情况法院不准离婚2023
      什么情况法院不准离婚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


·一、在刑法里啥叫重婚罪名?
      一、在刑法里啥叫重婚罪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


·公司起诉股东要求缴纳出资?
      公司起诉股东要求缴纳出资有哪些法律规定一、公司起诉股东要求缴纳出资有哪些法律规定。《公司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了“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