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欠钱不还而且对方没钱怎么办?

欠钱不还而且对方没钱怎么办?欠钱不还而且对方没钱和对方商量分期还款或者是进行其他方面的解决。除此之外,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是随时可以和他要欠款的。起诉胜诉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如果对方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有以下的处理办法:第一,看看有无实现债权人代位权的可能。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这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原动力。当然,关键一点也得注意,就是得掌握次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因为如果次债务人也无力还债,不能反过头来重新找债务人要。这叫“不可杀回马枪规则”。第二,要看看有没有连带责任人。连带责任人承担的责任与债务人承担的责任相同。法律规定债权人债权到期后既可以起诉债务人,也可以起诉连带责任人,或者同时起诉二者。实践中,经常的做法是,看看企业有无人格混同,如混同,则可将股东作为连带责任人。其次,要看看有无合伙经营的事实,如有,找出其他合伙人,起诉之。因为合伙人对外承担的是连带责任。总之,在债务人无力还钱时,如果能有连带责任人,这无疑是给债权加了一重保险,增大了债权实现的可能性。不可不察也!第三,看看有无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可能。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消极处分自己财产,有危害债权人债权之虞时,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之处分行为的权利。二、无钱还款是否可以采取留置的方式?实在没钱还款的情况之下,可以采取留置的方式。看看有无行使商事留置权的可能。留置,指债权人因合同关系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当然,从留置权制度的设计层面还有很多分析的地方。这里说的是一般实践中可能的办法。之所以强调商事留置就是,它不要求基于同一法律关系。在企业之间,经常占有对方动产的情况,债权人此时行使留置权那是一点问题没有。不过需要注意,不能恶意促成留置权的形成。普通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一般三年时间届满之后,债权人可以起诉,法院也有受理的义务,但是并不能保证债权人一定会胜诉。如果债务人确实不具有债务的偿还能力的,有担保人的,债权人此时是可以向担保人主张债务的,担保人偿还后,可以向主债务人追偿。借钱是需要偿还的,这是合情合法的,但是去法院进行诉讼的话,法院讲求的是证据,必须要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之下来进行起诉,获得生效判决之后,如果确实没有能力还款的可以采取对于财产进行拍卖变卖的方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户口不在农村拆迁可以赔偿吗?
      户口不在农村拆迁可以赔偿吗?一、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


·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行为的认定是怎样
      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行为的认定是怎样一、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行为的认定是怎样下列行为会被认定为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行为:1、以盗窃、贿赂......


·回迁房征收房产税吗?
      回迁房征收房产税吗由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可知,回迁房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取决于房屋的位置,即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按照规定缴纳房产税,其他位......


·员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应该如何进行补发工资?
      在当今这个社会,其实员工跟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是以后维护自身权利的重要武器,因此对于劳动关系这个问题应当着重关注。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员......


·民事纠纷涉及刑事犯罪怎么办
      一、民事纠纷涉及刑事犯罪怎么办?这个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一般处理原则是“先刑后民”:如果是刑事自诉案件,如果当事人没有控诉被告,还是按照民事......


·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
      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一、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1、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秘密性,这是商业秘密的核心特征,也是认定商业秘密的......


·一、劳动合同的建立时间从何时开始?
      一、劳动合同的建立时间从何时开始?用工之日起确立劳动关系。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林业承包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_县_____公社(乡)_______大队(村)_________生产队,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__公社(乡)......


·盗窃既遂和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一、盗窃既遂和未遂的区别是什么?盗窃既遂和未遂的区别是犯罪结果犯罪意图是否已经实现,盗窃未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


·一、醉驾撞人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醉驾撞人的处罚标准是什么?酒驾是否判刑取决于酒驾是否构成犯罪。酒驾不一定都会构成犯罪,只有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时才会构成犯罪,如果是......


·劳务派遣合同范本怎么写?
      劳动者在进行劳动的时候如果不满足用人单位的要求,会有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劳动派遣,也就是解除劳动的关系,那么对于这时候的情况下,是需要书写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