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交通事故在家护理费需要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在家护理费需要赔偿吗?1、交通事故在家护理费需要赔偿,护理费的计算公式具体如下:所需赔偿的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理同等级别的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人数×护理天数2、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的确定分两种方法(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即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按其实际加减少的收入计算;(2)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的,以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来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无收入或未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级别的确定根据被护理人护理依赖程度及所配制残疾辅助器具来确定。3、护理人数法律解释相关规定明确了原则上应为1人,有特殊状况,参照医疗、鉴定机构的相关意见,可确定为2人及其以上。4、护理天数应计算至受害者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被致残而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方面确定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在其自由裁量权范围内确定的,因此在护理期限尚未届满前,被护理的受害人死亡,已支付的护理费中尚未经过的护理期限的护理费不应退还。而对于法院判以最长20年的护理期限后,受害人仍需继续护理的,可提起新的诉讼向加害人主张权利。二、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营养费出院后还赔偿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1)营养费的认定需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来确定: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2)营养费的认定必须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医疗机构的意见,其内容应包括是否需要额外增加营养,需要加强营养的期限等。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前提条件,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需要为前提的,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需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3)营养费的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现实中,对交通事故中伤者的护理可能不仅仅限于住院期间,要是事故严重的话,给伤者造成了重大损伤,此时即使可以出院了,在家休养期间也是需要他人来护理的,所以交通事故出院后护理费就是视不同情况来处理的,如果确实有必要进行护理的话,则就要赔偿护理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涉嫌合同诈骗罪能取保吗
      涉嫌合同诈骗罪能取保吗一、涉嫌合同诈骗罪能取保吗申请取保候审要满足以下条件,如果合同诈骗罪符合条件,则可以取保候审,但具体还需要根据具体案情......


·醉驾逃逸怎么判刑
      众所周知,醉驾是一种极其严重的行为。行为人在酒精的作用下难以掌控自身的行为,此时如果有出现驾驶现象时,就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但现实生活中,由......


·公司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应该怎么写
      公司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应该怎么写现在国家之所以要求各企业必须要对员工进行知识产权贯标,无疑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维护了企业自身的利益。因为有些员工所......


·离婚后小孩抚养权归男方由女方抚养吗?
      离婚后小孩抚养权归男方由女方抚养吗?抚养权归男方应当由男方抚养,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


·一、民法典规定遗嘱必须公证才有效吗?
      一、民法典规定遗嘱必须公证才有效吗?1、不一定。我国法律规定的遗嘱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口头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


·云南省司法鉴定标准是什么?
      对于生活在云南省的群众而言,在生活中遇到纠纷,对证据无法认定的情况下,可以委托律师或者法院进行司法鉴定。在我国,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的是有偿服务......


·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条件是什么?
      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条件是什么一、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条件是什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


·网贷借贷机构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网贷借贷机构的违法行为有哪些一、网贷借贷机构的违法行为有哪些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下列活动:(一)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


·承包如何规范化的进行?
      承包如何规范化的进行对于国家的具体的规定,我们是必须遵照具体的实际要求做出将解决的方式,面对工程质量这样严肃的问题,对于承包,是需要原来的经......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怎么判刑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怎么判刑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


·房子是大家的安身立命之所,我国的房价虽然比较高,但是在生活当
      房子是您的安身立命之所,我国的房价虽然比较高,但是在生活当中您也会通过各种各样的办法来购买属于自己的房子,有些人还会结合自己的工作和生活的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