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关于借钱打成借条的底压凭条应该怎么写

关于借钱打成借条的底压凭条应该怎么写1、标题非常简单,只要写“欠条”即可。2、正文部分要详细,要写明价款人(或单位)的身份、借款人(或单位)的身份,欠了什么东西、数量是多少或者多少钱,还要明确偿还时间。除此之外最好还要写明责任。例如一旦逾期不还或者延期,造成的损失由谁负责。3、落款。这一部分主要是双方签字 按手印,如果是单位的话就要盖公章,只有双方签字才说明该欠条在法律上生效。此外,最好加上第三方公证人。如无人愿意作为第三方,可到公证处申请公证,不过这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最后注明欠条签订的时间。4、欠条主干可以打印也可以手写,但签字部分必须由本人签字且按手印。二、注意事项有哪些债务人和债权人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打借条。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将承担败诉的风险。因此,在借贷时,借款人应主动写出书面借条,出借人也应提醒对方写出借条,如遇特殊情况,当场无法定出借条的,应有第三人作证,事后补上借条。还款时还款人要注意收回借条,或共同销毁借条。如果出借人声称借条丢失或损坏,还款人应要求出借人出具收据,还款人应妥善保存收据。首先,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如果债务人将事先写好的借条交给债权人的话,就不排除该借条中债务人的签名系由他人代签的可能。当债权人索款时则以不是本人笔迹为由,拒绝偿还。如借条为打印稿,在借款人署名栏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签名、盖章、按手印。其次,如果借款人同时又是某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话,债权人一定要明确债务人是该借款人本人还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业。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业从事包括付款在内的民事行为的。如果债权人不对债务人的身份加以明确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借款人身份混同的情形。直接的后果是,债权人在日后的诉讼中,将不得不面对公司或企业与借款人之间的相互推诿,从而为债权的实现带来麻烦。最后值得一提的是,你在借款给你的朋友时,最好能够留下他的身份证复印件,从而为日后可能发生的诉讼做好准备。所以借条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填写。借钱时,一定要书写欠条,书写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书写和办理。一旦发生债务人员拒不偿还的,可以凭借欠条索要欠款,与对方进行协商,说明自身的还款要求。无法协商的,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办理,保护自己的债权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民事诉讼检察院抗诉有哪些规定?
      民事诉讼检察院抗诉有哪些规定?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具体的监督......


·一、买房子认筹需要注意什么?
      一、买房子认筹需要注意什么?首先要问清楚开盘的时间,开盘方式比如说是排号还是摇号,还是用手机抢号。再者就是认筹金没有选号,能不能退一般都是能退......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中断事由有哪些?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中断事由有哪些?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


·公司有官司股东可申请解散吗
      可以。股东解散公司之诉必备的法定条件具有以下特殊性:原告应当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


·幼儿园校车超载谁管,校车有哪些
      幼儿园校车超载谁管,校车有哪些规定?或许是因为幼儿园的规模问题,驾驶员在接送幼儿的同时有超载行驶的现象,家长切勿听取校方单方面的说法而默认他......


·自然人股权质押协议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自然人股权质押协议的相关内容是什么一、股权质押的概念界定(PledgeofStockRights)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


·法律中规定的追索权指的是什么?
      法律中规定的追索权指的是什么?法律中规定的追索权就是指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或其他法定原因出现时,持票人得请求其前手偿还汇票金额及有关损失和费用......


·工伤认定书丢了怎么办,工伤认定办法的主要内容怎样
      当完成了相关的工伤鉴定之后,相关的鉴定部门在工伤鉴定的结果出来之后会给申请人提供一个工伤认定的认定报告,也就是您比较熟悉的工伤认定书了,当然......


·离婚财产分割之拆迁补偿款
      夫妻感情不和准备协商离婚,居住的房屋拆迁获得了一笔房屋拆迁补偿款,对于这笔补偿款李小姐认为自己应该分的,李先生则不同意,达不成离婚协议,只能......


·购买了抵押房或已售房应该怎么办
      如今,买房是许多人攒钱奋斗的梦想,赚钱更是许多人不顾一切的目标,因此许多人将设定抵押的甚至是已售的房屋进行交易,让买到此类房屋的人苦恼不已。......


·工伤复发三方面待遇是什么?
      工伤复发三方面待遇是什么?工伤复发三方面待遇主要如下:1.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复发职工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