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酒驾撞死人怎么判刑和赔偿

酒驾撞死人怎么判刑和赔偿
  
  如果是酒驾撞死人的话,则一般会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而此时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不同,那么对肇事者的处罚也是不同的,此时最高的时候可以对肇事者处15年有期徒刑,并且受到刑事处罚之后,也是不能免除其民事赔偿责任的。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酒驾撞死人赔偿要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各地的酒驾年年都会被查处很多,所以一旦被发现有酒驾行为就会很
      各地的酒驾年年都会被查处很多,所以一旦被发现有酒驾行为就会很严厉的对醉酒驾驶员进行处罚,但是各地的处罚处理流程您都不太熟悉,而对于临沂市的居......


·在我国高空坠物造成损害怎么赔偿
      在我国高空坠物造成损害怎么赔偿您根据生活常识就能够知道高空坠物伤人并不意外,自从我国立法明确了高空坠物的责任承担问题以后,确实在高空坠物确......


·私营企业偷税漏税如何处罚
      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偷税漏税的处罚如下: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行为的处罚:(一)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高空坠物因果关系是怎么规定的?
      在正常的情况之下,如果高空坠物没有任何损害的不需要确定责任人的,但是高空坠物一旦发生意外是构成民事侵权的,如果不知道怎么处理这类问题的话可以......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处罚是什么
      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处罚是什么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


·农村土地使用权度20年是怎么回事?
      农村土地使用权度20年是怎么回事?我国采取的土地使用权有期限的制度,决定了土地使用权是有限期使用的特点。因为大部分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土地使用权都......


·什么是逆向行驶扣几分?
      什么是逆向行驶扣几分?机动车逆向行驶是指以下几种情况:1、在划有道路实线分隔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驶入对向车道。其中道路分隔线为双实线、单实线的,......


·一、集体企业改制后给职工发转换金吗?
      一、集体企业改制后给职工发转换金吗?集体企业改制以后,对职工的安置基本上是两种情况:一种是给予工龄买断,一次性发放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关系。另......


·民事判决书(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70    (××××)×民再字第××号    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原审被告(或......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具体内容有哪些?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具体内容有哪些?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


·债务债权转让的概念是什么?
      债务债权转让的概念是什么?一、债权转让债权转让(CreditAssignment)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