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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监护权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孩子监护权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一、孩子监护权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1、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者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
  
  2、各自抚养子女的有利或者不利条件的证明
  
  (1)如对方混有严重疾病,伤残的医疗及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对方另据,朋友处请求其出具对方长期不良嗜好的证明
  
  (3)请求邻居,朋友出具对方未尽到扶养义务、虐待子女的证明
  
  二、监护权变更方式
  
  孩子的监护权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和诉讼两种方式变更。
  
  协议变更需要的手续是,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变更。
  
  诉讼变更的手续是,要求变更抚养权的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然后由法院判决是否可以变更。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6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二、变更监护人的程序
  
  首先,现有监护人无法履行、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这是能变更孩子监护人的前提条件;
  
  其次,需要有人提起变更孩子监护人的诉讼请求,这包括孩子生父母,长期抚养孩子的祖父母等等,必须是与孩子生活非常亲密的亲属或组织;最后,就是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从有利于孩子身心成长的原则出发,做出变更孩子监护人的判决。
  
  孩子监护权变更申请只能通过法院进行。现实生活中,孩子监护权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而相关法律并没有是否明确的规定。
  
  所以,如果在离婚后想变更孩子监护权,除了现有监护人存在客观无法履行监护义务的之外,一定要做好搜集现有监护人对孩子成长不利证据的工作,这是获得孩子监护权变更诉讼的关键。
  
  根据《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就是说,对于未成年的孩子,父母是他们的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对子女的监护权是平等的,除因死亡、或父母子女关系的依法终止、或监护权被依法剥夺外,任何人不得加以剥夺和限制。
  
  所以,无论离婚与否,父母双方都对孩子有监护权和承担监护人义务。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
  
  夫妻离婚后,孩子监护权的变更有三种情况:
  
  一是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
  
  二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
  
  三是由于失去监护人。
  
  监护人应该履行好监护职责,为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应当积极作为,并且对于未成年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可以随意的处分,即使存在增值的处分也不允许,如果处分之后造成损失应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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