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需要注意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需要注意什么?《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后,由于主观或者客观的种种原因,可能会出现股东全部或部分转让其股权,以获得所需资金或者退出该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即公司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一般分为股东之间的转让和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杭州市房屋质量纠纷起诉状范本怎么写
      杭州市房屋质量纠纷起诉状范本怎么写原告: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____族,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非全日制用工由于其用工形式和工作时间特殊,给人感觉就像是
      由于非全日制用工由于其用工形式和工作时间特殊,给人感觉就像是小时工,因此很多人以为非全日制用工是不用签订劳动合同。对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了解的就......


·男方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男方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怎么办一方给不起抚养费的应当对对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就走法律程序。另外,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


·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几年备查一、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几年备查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离婚后
      离婚后,对孩子抚养的问题依然是现在社会焦点之一,但还是法律还是没有得到很多普及多人了解,很多人还是存在着很多盲区,特别是孩子,而且抚养权更多......


·挪用资金罪主体是什么人
      挪用资金罪主体是哪些人挪用资金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


·去做公证遗嘱谁来写的?
      去做公证遗嘱谁来写的?一、去做公证遗嘱谁来写的?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


·消费者与商家发生纠纷可以到哪里投诉
      消费者与商家发生纠纷可以到哪里投诉一、消费者与商家发生纠纷可以到哪里投诉?消费者与商家发生纠纷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


·用人单位在疫情期间裁员允许吗
      用人单位在疫情期间裁员允许吗?不可以在疫情期间裁员,原则上只要满足裁员的条件,走裁员的程序是可以裁员的,但是就目前的情况下,企业一般不会首选裁......


·刑事案件移送管辖地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刑事案件移送管辖地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刑事案件移送管辖地需要满足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等的条件;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


·一、7级工伤职工本人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一、7级工伤职工本人能否解除劳动合同?7级工伤职工本人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五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