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双务合同是什么意思?

双服务合同是指合同双方以支付义务对待对方的合同。销售合同是典型的双重服务合同。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合同是双重服务合同,如销售、互惠、租赁和承包。双服务合同与单服务合同最典型的区别在于,三种防卫权的行使包括同时行使防卫权、先行使防卫权和不安防卫权。1.
  同时行使辩护权。行使的条件是:共同债务在相同的双重服务合同中;无先后次序;(二)双方债务期满;(二)对方有履行债务的能力;另一方未履行或同意履行。2.
  先行使辩护权。行使的条件是:同一双重服务合同中的相互债务;有一系列的表现;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履行债务的能力;第一个履行义务的人不履行或者不履行约定的义务。3.行使防卫不安权。行使的条件是:共同债务在相同的双重服务合同中;有明显的证据表明,有义务在以后履行义务的一方的履行明显减少。另一方应及时将履行情况通知另一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相互债务不按顺序履行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有权在另一方履行之前拒绝对方的履行要求。当对方的债务履行不符合约定时,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按照履行顺序互负债务。先履行的一方和未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首先履行债务的一方不遵守协议。履行债务的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第五百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对方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二)转移财产,提取资金,免除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当事人没有确实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二十八条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依照本法第五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应在提供适当担保时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又未提供适当保证的,可以解除合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在生活中有一些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出于金钱的诱惑或是出于人情不征或少征税款的现象是多有出现的,然而这......


·借条最后没落款日期有效吗?
      借条最后没落款日期有效吗?一、借条最后没落款日期有效吗?没有写日期落款是有效的,但需要双方签字并内容合法,在签订借条时,应当注意下列情况......


·员工遭受工伤后,要如何进行工伤鉴定
      员工要求工伤赔偿,首先要做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工伤鉴定,而工伤鉴定直接关系到工伤赔偿的具体数额,因此工伤鉴定流程显得尤为重要。那一般在员工遭受......


·北京违法停车罚款多少
      北京违法停车罚款多少?一、现场违章停车处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机动车停放规定的,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


·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包括哪些
      其实,谁在生活当中都有可能会遇到那些看似迈不过去的坎,但是为此就去做出一些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寻衅滋事行为也只能让当前的整个状态变得更加糟糕。......


·北京大兴征地补偿标准怎么规定的?
      北京大兴征地补偿标准怎么规定的?一个国家的基础建设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国家现在也正在完善着基础建设,所以征地的情况肯定是非常的常见。每一个地......


·打架致人轻伤处理流程是什么?
      打架致人轻伤处理流程是什么?年轻气盛的青年人喜欢用拳头去解决一些嘴巴解决不了的事,所以从古至今都有这样四个词,打架斗殴。虽然从字面意思来说......


·遗赠扶养协议要公证后再生效吗
      遗赠扶养协议要公证后再生效吗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协议行为,遗赠扶养协议不需要公证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依据需要决定是否办理公证。二、遗赠扶养......


·什么叫防卫过当
      什么叫防卫过当在当事人受到外来伤害时潜意识会保护自己做出一些行为,受害人做出的行为会根据结果形成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那什么叫防卫过当呢?今天我......


·工程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工程合同违约金怎么算?工程违约金一般是指建筑工程违约,违约的一方所需要承担的违约金,一般情况会在合同中写出,没有具体规定的部分需要根据相关法......


·电子邮件如何在法庭上出示
      电子邮件如何在法庭上出示一、电子邮件如何在法庭上出示举证一方应提供邮件的来源,包括发件人、收件人及邮件提供人,上述人员与案件当事人的关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