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予批捕法院怎么判?
刑事案件是如何定罪量刑的:
(一)、对刑事案件定罪量刑的原则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二)、对刑事案件定罪量刑的基本方法
量刑时,应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定量分析,依次确定量刑起点、基准刑和宣告刑。
1、量刑步骤
(1)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根据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并综合考虑全案情况,依法确定宣告刑。
2、调节基准刑的方法
(1)具有单个量刑情节的,根据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直接调节基准刑。
(2)具有多个量刑情节的,一般根据各个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采用同向相加、逆向相减的方法调节基准刑;具有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等量刑情节的,先适用该量刑情节对基准刑进行调节,在此基础上,再适用其他量刑情节进行调节。
(3)被告人犯数罪,同时具有适用于各个罪的立功、累犯等量刑情节的,先适用该量刑情节调节个罪的基准刑,确定个罪所应判处的刑罚,再依法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的刑罚。
3、确定宣告刑的方法
(1)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在法定刑幅度内,且罪责刑相适应的,可以直接确定为宣告刑;如果具有应当减轻处罚情节的,应依法在法定最低刑以下确定宣告刑。
(2)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且罪责刑相适应的,可以直接确定为宣告刑;只有从轻处罚情节的,可以依法确定法定最低刑为宣告刑;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3)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在法定最高刑以上的,可以依法确定法定最高刑为宣告刑。
(4)综合考虑全案情况,独任审判员或合议庭可以在20%的幅度内对调节结果进行调整,确定宣告刑。当调节后的结果仍不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应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依法确定宣告刑。
(5)综合全案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缓刑、免刑的,应当依法适用。
综合上面所说的,不予批捕代表着还不够批捕的条件,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也会结合案件所发生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处理,如果情节比较轻微的一般还会免除当事人的刑法,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这样才能更好的进行办理,从而让违法者也付出相应的代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孩子抚养费拖欠不给怎么办?
一、孩子抚养费拖欠不给怎么办?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如果不支付子女抚养......
·一、二手房买房纠纷找哪个部门?
一、二手房买房纠纷找哪个部门?买卖二手房时出现纠纷可以向房管部门投诉亦可直接向法院起诉。对于公民之间的普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由基层人民法院管......
·未成年人犯罪监护人负刑事责任吗?
未成年人犯罪监护人负刑事责任吗监护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我国《刑法》第十七条: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
·学籍档案需要什么手续?
学籍档案是我们在某一所学校接受教育的证明,从小学到大学再到社会我们的档案一直伴随着我们,即使你没有亲眼见到过但是它却真实的存在。按照我国实行......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怎样的1、征收决定由谁作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
·刑事拘留以后的流程及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拘留以后的流程及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一、刑事拘留以后的流程及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刑事拘留以后得流程是提请批捕,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是37天。......
·验资证明范本是怎样的?
验资证明范本是怎样的?在我们进行验资的时候,是有一定的流程的,在进行完成验资之后,也是需要出具相应的验资证明的。那么,验资证明范本是什么样的......
·单位治理成本的确定
单位治理成本的确定:指工业生产企业或专业污染治理企业治理单位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或单位特征污染物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能源消耗、设备维修、人员工......
·冒用商标罪定义
众所周知,商标对于一个产品或者一家公司是非常重要的,这是他们身份的象征,如果有人冒用企业或者产品商标,对企业或者产品而言,是由很大危害的。那......
·房地产办理预售许可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房地产的预售许可证是指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允许房地产公司在商品房还未建成时就提前预售的一个证件。实行房地产的预售许可证的政策,有利于规范房地......
·吉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公式怎样的
吉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公式怎样的吉林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