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山东省抚养费纠纷由什么确定?

一、山东省抚养费纠纷由什么确定?山东省抚养费纠纷由委托人与当地的律师生物素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二、抚养费纠纷如何起诉?可以通过诉讼主张抚养费,具体金额应考虑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不应超过对方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2、交到孩子父亲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3、然后等待开庭审理;4、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5、如果您准备请律师,最好在一开始就去找律师咨询。三、一般孩子抚养费多少钱?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因此,社会上很多人认为,抚养费标准就是另一方收入的20~30%,这种观点不完全正确。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相当重要的参照因素,如果教条地仅以工资收入的比例来计算孩子的抚养费是不妥的。律师费是一般的民事纠纷案件、刑事诉讼案件都会涉及的,民事主体个人并不十分了解法律知识,故此会委托律师处理纠纷事宜,此种情形下,是需要支付相应的律师费给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与委托人在协商律师费的具体数额时,必须要遵守相关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消费合同纠纷诉讼书的内容有哪些?
      消费合同纠纷诉讼书的内容有哪些?(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公民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和联系方式,法人写明法人全称、住......


·非法占用土地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占用土地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非法占用土地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


·批捕阶段申请精神病鉴定算期限么?
      一、批捕阶段申请精神病鉴定算期限么?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侦查羁押期限。其他鉴定时间则应当计入羁押期间。羁押期限是指......


·常见的抵押方式主要哪些
      常见的抵押方式主要哪些抵押方式包括以下几种:1、不动产抵押,是指以不动产为抵押物而设置的抵押。2、动产抵押,是指以动产作为抵押物而设置的抵押。......


·一、重婚罪并且有孩子的怎么处罚?
      一、重婚罪并且有孩子的怎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


·肖像漫画侵犯肖像权吗?
      通常在我们的认知中肖像是真人照片,如果别人用你的照片进行商业用途,那么就是侵犯了肖像权。但是如果以真人肖像为原型塑造出漫画版的肖像照,那么还......


·对于律师是回避主体吗?
      对于律师是回避主体吗?一、对于律师是回避主体吗?不是;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回避的主体包括审判人员、检察......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要怎么办
      交警实际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以此才能确定当事人对此次事故需要承担的赔偿比例。而在认定了事故之后会下发认定......


·投资入股税金有哪些
      投资入股税金有哪些在公司的运营中,有时投资企业会遇到工作量大、资金需求大的情况,此时,就需要引进人才,吸纳投资。而投资者有闲置资金或技术,想......


·法律上抚养孩子抚养费男女怎么出
      法律上抚养孩子抚养费男女怎么出婚姻法第37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工资有吗?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工资有吗?疫情期间在家办公需要支付工资,单位有权要求有感染风险的职工居家隔离,通过网上办公等形式提供劳动,或者就居家隔离而无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