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取消父母监护权的情形有哪些?

实践中,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包含两种情形:(1)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请求法院撤销另一方的监护人资格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2)未成年人除父母以外的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监护人、指定监护人资格的撤销。未成年人监护人资格的撤销,是指父母不在世或均丧失监护能力的法定监护人资格的撤销,以及有关组织指定的监护人资格的撤销或人民法院确定监护人资格的撤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资格撤销,是法定监护人、有关组织的指定监护人及人民法院确定监护人资格的撤销。《民法通则》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第十九条 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人民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根据他健康恢复的状况,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宣告他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资格如果被撤销,对于监护人如果是父母的,一般是可以恢复的,撤销的是由结束之后是可以申请恢复的,但是如果父母存在对未成年子女实施犯罪行为的,那么绝不可以再恢复其监护资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如何申请变更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社会关系,按照规定,自用工之日起,劳动关系就宣告建立。实际生活中,有的职工同单位签署......


·哪些不能认定为彩礼
      不能认定为彩礼的情形  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


·人格权都有哪些权利2023
      人格权都有哪些权利一般人格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概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的基本权利。......


·qq号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qq号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qq号本身作为虚似财产,在法律上并没有进行明确继承情况,但涉及到实际财产是可以继承处理的。网络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


·高空坠物一起赔偿受害人吗?
      高空坠物一起赔偿受害人吗?建筑物抛掷物、坠落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事件时有发生,造成的损害后果往往比较严重。毋庸置疑,具体侵权人就在建筑物使用人范围......


·最简单租房合同范本是如何签订的?
      最简单租房合同范本是如何签订的?简单租房合同甲方姓名(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乙方姓名(承租方):_________......


·监护在民法总则的规定是怎样的
      监护在民法总则的规定是怎样的?相信在谈到监护人时,浮现在您脑海之中的是自己的父母吧。事实上,监护在民法典的规定是比较广的,不仅父母可以成为......


·刑事取保候审书是什么意思
      刑事取保候审书是什么意思一、刑事取保候审书是什么意思?取保候审决定书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凭证文书。根......


·处罚哄抬物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处罚哄抬物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哄抬物价行为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规定,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


·小区绿化带按理说应该是属于全体小区业主共有的,属于公共的部分
      小区绿化带按理说应该是属于全体小区业主共有的,属于公共的部分,但在一些新楼盘当中,开发商可能会就小区绿化带进行违建,这样的行为显然会对小区业......


·离婚协议孩子抚养权问题怎么办
      夫妻离婚,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是他们双方面临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关系到对于子女日后的健康成长,而且夫妻离婚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等需要签订离婚协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