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提请商标无效的法定条件?

提请商标无效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一)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
  
  1、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即违反《商标法》第10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商标法》第11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注册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了《商标法》第12条,注册的立体商标是不具备显著特征、不能注册的标志。
  
  2、以欺骗手段获得注册。这是指注册商标人申请商标注册时以虚构、隐瞒事实,或以伪造申请文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等欺骗手段获得注册,如伪造营业执照、伪造药品或烟草管理部门的批文、伪造产地证明等。
  
  (二)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
  
  商标权人采取如侵犯他人在先权利、恶意抢注、侵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其情形较为复杂。
  
  1、侵犯他人在先权利。这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实质上这一商标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如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肖像权、姓名权、商号权等民事权利。这类商标权无效的原因在于,申请人将他人享有的权利作为自己的商标申请注册,这是侵权行为,是法律所不能容忍的。
  
  2、恶意注册。恶意注册的具体情形有:
  
  (1)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2)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商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律害的;
  
  (4)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一标进行注册的;
  
  (5)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且商标权人是恶意申请注册并获得核准的。
  
  (三)注册商标争议
  
  在已经被商标局授予的商标权的情况下,当事人也只能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无效。其实如果对方是恶意抢注了自己的商标,那不仅能申请商标无效,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注意许多问题,包括业主的信息、房屋信息、费用支付方式、违约处理办法等等。...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


·行贿罪是否是职务犯罪的一种
      职务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犯罪,具体的犯罪种类有多种。行贿罪则是通过财物的方式送给国家工作人员的一种犯罪行为。行贿罪和职务犯罪有着交......


·公安机关立案后下个程序是什么
      公安机关立案后下个程序是什么公安机关立案后下个程序是什么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


·同居期间买房并登记在一方名下,分手后另一方能主张吗?
      能否主张该房产首先得先区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按如下规则处理:  1、按约定  因为买房这种事属于双方自由的意思表示......


·一、交通事故骨折伤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骨折伤赔偿的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骨折伤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等。如果构成......


·土地证的办理程序
      土地证的办理程序①土地登记申请②地籍调查③权属审核④注册登记⑤核发或者更换、注销土地证书二、所需申报的材料①土地登记申请书;②......


·签订合伙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合伙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首先,现在的经济形式允许合伙经营,其实这也是对于市场的进一步的提升,也是对于市场的客户的消费能力的一种提升,这种大......


·一、第二次上诉离婚对财产怎么判?
      一、第二次上诉离婚对财产怎么判?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是会判离婚的,财产的话就根据法律规定并结合双方情况进行判决。我国《民法典》有如下......


·传销罪判刑5年一般几年出狱
      视具体情况定。判刑5年,可以减刑。法律规定法定减刑不能超过一半,5年就是两年半,根据一般情况,减刑很少能减到一半,则最快出来就是2年零8个月。如......


·公证处上班时间及其值班制度如何
      公证处上班时间及其值班制度如何一、公证处双休日值班制度提要:双休日期间,安排公证员带班和公证员助理值班,原则上每轮每人值班一天。由办公室负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