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继承人遗产继承先后顺序是怎么样的?

一、继承人遗产继承先后顺序是怎么样的?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只规定了两个继承顺序,在同一个继承顺序中的继承中不在有先后顺序之分,同一顺序中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二、同一顺序能否同时继承遗产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种继承顺序的确定,是以继承人同被继承人的婚姻关系、血缘关系的远近以及彼此在经济上、生活上相互依赖的程度为基础的。它充分体现男女平等、权利和义务一致以及养老育幼的原则。在继承开始后,只是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之间才有先后继承的问题。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者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继承。否则的话,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遗产。但是不能在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中又分出先后顺序,如果这样的做的话,就违背了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应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应同时开始继承。这样做并不会使配偶一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为我国实行的是夫妻财产共有制,作为死者的妻子的一方,她除了依法可以得到夫妻共有财产的半以外,要和子女一起共同继承丈夫的遗产。同时,在家庭关系中,配偶、子女、父母的关系最为密切,他们有法律上都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特别是被继承人的年幼的子女,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更需要被继承人经济上的扶助。因此,配偶、子女、父母享有同等的继承权。遗产的继承根据规定是有顺位的,但是按照顺位继承的前提是该继承属于法定继承,如果双方按照遗嘱的方式继承,那么继承方式应当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此时就不再有顺位的规定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债务人如何参加代位权诉讼
      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B作为原告,次债务人C作为被告是毫无疑问的,但关键是债务人A如果参加诉讼是居于原告地位,被告地位,还是第三人?这个在审判实......


·加班费按照基本工资算合理么?
      加班费按照基本工资算合理么?不合理,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


·公司股东撤资怎么办
      公司股东撤资怎么办一、公司股东撤资怎么办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撤回出资只有两种,一种是股权转让,一种是公司收购股权,如果股东要撤回出......


·醉驾在看守所是统一关在一起吗?
      醉驾在看守所是统一关在一起吗?醉驾在不一定就是统一关在一起的。看守所应当根据罪犯的犯罪类型、刑罚种类、性格特征、心理状况、健康状况、改造表现......


·哪些刑事诉讼法酌定不起诉?
      一般来说,如果触犯了法律,有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是会被国家的公诉机关所追诉。但是我国的刑事诉讼法酌定不起诉的情况也是有的,下面我会为的您介绍......


·房地产违约应注意什么
      房地产违约应注意什么1、购买商品房者要仔细阅读购房合同中的内容,必要的时候还要把广告宣传的内容全部载入正式的合同中,这样才有保证。2、购......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费谁出?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费谁出?由肇事方承担;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


·夫妻财产制度
      夫妻财产制度1、婚前财产形态变化双方对婚前个人财产归属没有约定的,该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持续或财产存在形态的变化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犯罪未遂法律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犯罪未遂法律构成要件包括哪些成立犯罪未遂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所谓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开始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


·私募基金有多大回报?
      私募基金有多大回报?一、私募基金投资回报率私募基金投资回报根据投资项目而定。从国内、省内私募基金运作案例来看,一般来讲,投资政府性项目,或......


·超过欠条的起诉时效该怎么办
      可以尽量考虑双方达到友好的协商,按照原来的借条达成欠条打款的协议。还款协议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关于超出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在原来的债务条款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