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孩子运动受伤学校不担责该如何维权

孩子运动受伤学校不担责该如何维权
  
  一、孩子运动受伤学校不担责该如何维权
  
  1、如果孩子在校受伤属于以上学校该担责的情况学校拒绝承担责任,或者遭遇校园暴力等情况,家长应该第一时间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一方面,警方的介入会起到一定的公平性,保护受侵害的孩子;另一方面警方的调查取证过程可以固定证据,家长可以将报警记录、出警记录、审查讯问笔录等作为证据在诉讼中使用。
  
  2、如果学校有侵权行为,可以向当地的教育部门、政府其他职能部门投诉学校;还可以拨打当地投诉电话,向教育局反映情况。以及写信举报,或者登录当地教育局的官网,进行网上投诉。
  
  二、孩子运动受伤,学校是否担责
  
  如果中小学生在校或在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伤害了以后,责任应如何划分,学校又该如何承担相应的责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我国《侵权责任法》将未成年人区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结合加害人的因素,对学校的责任承担作出不同规定,就责任的区分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针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伤害的问题;《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将学校是否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作为是否承担责任的标准,并对其实行过错推定原则,也就是说如果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能证明自己已尽到教育、管理责任的,即推定学校有过错并应承担责任。(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2、针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该条文的规定体现了教育机构承担责任的原则是以存在过错为前提。(过错责任原则)
  
  3、针对未成年人在学校遭受第三人人身损害的问题;《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规定学校承担的是与其过错程度相适应的补充责任,关于此种情形学校是否尽到管理职责的举证责任,从法律体系内部评价一致性的角度看,仍然应当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区别对待,即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第三人侵害场合,学校承担已尽管理职责的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即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第三人侵害场合,学校未尽管理职责的举证责任应由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及其监护人来承担。(补充责任原则)
  
  4、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公平责任原则规定;当事人双方在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是依照法律规定又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加害人的损害、双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的基础上,判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予以适当补偿。(公平责任原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公司办理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是什么
      公司办理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是什么土地使用证是所有的获得土地使用权之前必须办理的证据,没有土地使用证就无法获得土地使用权。土地管理法对于公司办理......


·高原作业听力下降属不属于工伤?
      高原作业听力下降属不属于工伤?一、高原作业听力下降属不属于工伤?属于工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


·征地补偿款被冒领应该怎么追回
      征地补偿款被冒领应该怎么追回1、行政诉讼法针对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交叉的问题提出了一个较好的解决方案设立了类似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制度,“在涉及行......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适用的情形有几种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适用的情形有几种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2、患者因下列......


·刑事危险物品肇事罪怎么量刑处罚?
      刑事危险物品肇事罪怎么量刑处罚?《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


·夫妻离婚一方赌债怎么判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
      夫妻离婚一方赌债怎么判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


·在我国北部湾报划痕险需要现场吗?
      在我国北部湾报划痕险需要现场吗北部湾是属于我国南海的西北部,整体来说北部湾是属于一个半封闭的海湾,因为北部湾其实是介于中国跟越南两地之间的......


·河南省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直以来,我们国家对于贪污犯罪行为都是进行严厉的打击,因为贪污犯罪行为他侵犯的我们国家职务廉洁性,因此,对于我们国家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也正......


·酒后寻衅滋事罪的内容如何?
      酒后寻衅滋事罪的内容如何?其实在ktv,酒吧,大马路上等一些场合,总是会出现很多的酒鬼,他们喝的很醉,意识不清醒,本来在正常生活中也不是什么非......


·农民社会抚养费是多少?
      近年来,二胎政策逐渐放开,对于农民社会抚养费的问题也逐渐明朗开来。农民社会抚养费是指什么呢?我们都知道社会抚养费是指在二胎政策开放前由于违反......


·一、划拨取得的土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划拨取得的土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划拨取得的土地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实际而定,如果是婚后取得的土地,则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