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根据法律规定疫情期间被辞退怎么举报?

疫情期间被辞退怎么举报?可以找当地劳动局进行举报,但前提也是需要有合法的证据;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二、辞退员工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已经明确,企业对于被隔离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而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不能根据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的,合同应顺延到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无过失辞退和经济性裁员,也就是企业不能以这两种形式解除劳动关系。但是,该通知并未规定企业不能根据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也就是说,如果企业能够证明被隔离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的劳动者存在上述情形的,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当代社会疫情期间,如果存在着违法犯罪的现象,现象是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管理部门进行举报的。虽然说疫情期间确实很多的企业生产是非常的困难的,那么可以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对于薪资进行调整,尽量不予裁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后该怎样申请增加抚养费?
      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一并对尚未成年的子女抚养问题进行处理,否则的话是不允许解除婚姻关系的。而此时根据家庭的实际情况确定了抚养费数额,那日后随着......


·刑法中关于假冒专利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关于假冒专利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一、刑法中关于假冒专利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刑法》中并没有关于假冒专利罪的立案规定的相关规定,具体的......


·一般子女的抚养费给到多大才行
      虽说父母抚养子女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也不能说要抚养子女一辈子。那根据法律的规定,对于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来讲,一般子女的抚养费给到多大才行......


·关于劳务派遣引发的侵权责任是怎样的?
      关于劳务派遣引发的侵权责任是怎样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


·男方抚养小孩女方要给钱吗?
      男方抚养小孩女方要给钱吗?男女双方办离婚手续的时候,要确定好共同财产分割及抚养权分配,这是最主要的问题。现在一个家庭往往只有一个孩子,因此在......


·一、江苏离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江苏离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


·信用卡诈骗与盗窃罪的区别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与盗窃罪都是以将他人的财产据为己有为目的,不同的是诈骗是通过欺诈的手段进行,而盗窃是通过密谋的手段进行,两者从客观上分析所采取实施......


·认定股东抽逃注册资本金的事务有哪些?
      认定股东抽逃注册资本金的事务有哪些?认定股东抽逃注册资本金的事务有以下,1、抽逃资金必须是投资者所为;2、必须是投资者侵占了被投资企业的财产;3、......


·离婚后过户房产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离婚后过户房产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由于离婚的法定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所以离婚房产过户因离婚方式的不同准备的材料也有区别。协议离婚房产......


·可以自己私自造烟吗
      不可以自己私自造烟。私自制造假香烟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新婚姻法离婚女方有病法院会受理吗?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婚姻法》相应废止。一、离婚女方有病法院会受理吗起诉离婚法院会不会受理和哪一方有病没有太大关系。《民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