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时配偶能不能分割股权

近年来,夫妻离婚涉及到公司、企业股份分割的越来越多,而对于股份的分割就不像对现金或存款的分割那么简单,此时适用的不仅是《婚姻法》,还有《公司法》等法律。那么夫妻在离婚时配偶能不能分割股权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中告诉你答案。
  
  一、离婚时配偶能不能分割股权
  
  夫妻离婚,公司股权如何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分割的,如果只是个人财产是不能分割的。
  
  夫妻股权,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基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完成共同财产出资行为后而享有的从企业获取经济利益和参与经营管理的各项权利的总称。实践中,夫妻股权投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成立公司,约定各自股份占有份额(股份出资比例)。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后以一方名义登记,并由其参加经营活动,其经营所得用于家庭生活。
  
  3、夫妻共同出资与其他人共同开办企业,取得股权。
  
  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单位改制时,用共同财产购买职工内部股,登记在一方名下。
  
  5、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取得股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投资形成的股权除非双方有约定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股权与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有所不同。股权是证明夫妻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夫妻共同财产向企业出资并据此享有股东权益的股票或股单,是一种抽象的权利凭证,股权与财产所有权虽均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但行使共有权的主体有区别。通常意义上的夫妻财产权的行使主体比较灵活,由于夫妻之间互有特殊的代理权,所以任何一方均可以出于夫妻共同利益的考虑比较自由地处分财产。但是股权,尤其是与第三人成立合资公司时候所获得的股权,股权的分割必然会涉及到其他股东的权益,配偶的处分权受到极大限制,另外,股权的实际价值难以确定。在分割的时候,往往也不同于其他共有财产的处置。
  
  二、离婚时股权的分割原则
  
  一是在夫妻共同股权认定上适用推定原则,当事人不能举证,且法院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二是对于非股东配偶一方无法满足成为股东的条件而不能分得股权的,应将该股权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作价补偿给非固定一方,从而保障该其合法权益。
  
  三是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即由作为股东的一方证明公司的经营财产状况或出具资产负债资料,其配偶可以对资料进行查证,若发现恶意隐瞒,则应当少分。
  
  四是股权价值可通过以下方式确定。公司章程有规定,按章程规定的价格认定;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合理价格;双方协商不成的,则共同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五是分割的程序可参照《公司法》股东向第三人转让股权的规定,但应保护其他股东的同意权和优先购买权。
  
  综上可知,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也是可以对一方或双方获得的公司股权进行分割,但如果公司章程中有特殊规定的话,则还要根据特殊规定来处理分割的股权。更多离婚财产分割方面的知识,你可以到我们网站进行具体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为境外窃取、剌探、客观方面有哪些表现?
      对于一个国家而言,重要领域的商业机密、军事机密非常重要,任何人都不得窃取、刺探。否则这种行为一旦发生,被境外势力利用的话,会给国家安全构成严......


·离婚财产纠纷律师费如何计算
      离婚财产纠纷律师费如何计算1、计件收费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3000-12000元/件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代理涉及财产......


·股权转让需要提供的资料
      1、出让方《股权转让申请书》及主管部门批复;2、《股权转让合同书》;3、出让方股东(董事会)决议;4、股权变动的公司股东(董事会)决议;5、原......


·发现开发商违约可以退房吗
      发现开发商违约可以退房吗一、发现开发商违约可以退房吗开发商违约后,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但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合同法》第九十......


·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是什么?
      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是什么?伤残鉴定是用于鉴定伤残程度以至于可以用来呈堂证供的。伤残鉴定标准有一到十级,和我们常规认知中对一到十级的认知相反的......


·起诉欠钱不还者应该怎么办
      起诉欠钱不还者应该怎么办?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的规定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的规定是什么?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的规定是都需要按照我们国家刑法的规定来进行一个有期徒刑的判决,但是两者实际上在客观的表现行为......


·是否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一审终审后就完结了?
      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是一审终审么?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一审终审后就完结了,婚姻无效案件对于身份关系的部分是一审终审制,但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部分可......


·工伤认定得多长时间作出
      很多时候都是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才能对事故作出下一步的处理,毕竟从认定的结果中就可以知道到底是否属于工伤范畴了。那在当事人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


·交五险一金需要开户钱吗
      新公司在办理五险一金的时,如果有银行账户则不需要重新开户,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费用时一般是在地税局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银行转账办理。新成......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