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老人留公证遗嘱到底有没有用?

老人留公证遗嘱到底有没有用?老人留公证遗嘱到底有用,经过公证的遗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具体的法律效力如下所述:1、排除效力。公证遗嘱能够有效地确认遗嘱指定受益人的遗产继承人身份,而排除其他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从而有效实现遗嘱人对身后事务及财产的处置意愿2、优先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五种遗嘱形式,包括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效力优先,就是体现在与其他四种遗嘱的效力比较上3、证据效力。公证遗嘱由公证机构以公证书形式做成,是一份具有特别证明力的法律文书。公证遗嘱除了指定受益人,对遗产进行处分以外,还有诸多证据功能。二、立遗嘱的方式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在当代社会对于老年人来说,他们的顾忌的是比较多的,比如说身后关于财产问题如何来进行分配,完全是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来执行。订立遗嘱完毕之后,还可以通过公证的形式使其效力进一步的增强,因此公证遗嘱是有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以前的抚养费能追回吗?
      一、以前的抚养费能追回吗?以前的抚养费是可以追回的,可以向司法机关起诉来追加抚养费。法院判决后,对方不履行,不支付抚养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个人承担债务协议怎么写
      一、个人承担债务协议怎么写?1、双方基本信息,如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2、债权债务的种类、内容、债务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3、双......


·非法集资能取保候审吗?
      为了打击各种犯罪行为,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各种刑事法律规范。在公安机关锁定犯罪嫌疑人只有,会对其进行侦查讯问,对于那些证据不足的现象,经厉害关......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代办需准备哪些资料?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代办需准备哪些资料?一、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法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登记备案1、第八条各类私募基金募......


·什么是作品的合理使用?
      所谓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使用他人受保护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注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和出处,并且不得影响......


·房子没过户原房主死了找不到继承人了怎么办
      可起诉确权。遗产房子要比普通房子过户多出一个公证费,需要有公证遗嘱和死亡证明,如果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需要公证法定继承人的身份,遗嘱公证费一般......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认定是怎样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犯罪之一,但是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这个罪名并不是特别的清楚,那么,什么情况下才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了......


·劳动仲裁裁决由哪个法院执行
      劳动仲裁裁决由哪个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


·美容院转让合同模板的内容是什么?
      美容院转让合同模板的内容是什么?当甲乙双方对一美容院协商好转让事宜后,就需要一份书面的美容院转让协议来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以便......


·腰椎骨折工伤几级伤残?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可能会引起人身伤害。受伤后,职工经过治疗后,应当尽快向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只有经过工伤认定,才能结合本人工......


·离婚财产分割法院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们进行离婚的财产的分割的时候,可以采取的方式还是补缴多的,我们可以双方进行协商,也可以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受理。那么,离婚财产分割法院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