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签了合同给了定金能不能退吗?

签了合同给了定金能不能退吗?签了合同给了定金能退,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首先要确认协议的效力,如果合同无效,定金应该全部返还。例如:没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购买未满五的经济适用房协议应属无效协议,因为经济适用房是保障性住房,是解决住房困难问题人的住房问题,是有资格准入性质,特别是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卖给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人;2、其次要确认协议有无有欺诈、重大误解等情况,如果有,可以在签订协议之日起一年之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在协议撤销后,定金应该全部返还。例如,如果卖家隐瞒房屋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就属于欺诈。3、再次,在协议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就要确定谁是违约方,谁是守约方,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应该双倍返还定金;4、如果只是签订了定金协议(比如定金支付书、房屋认购书等),在定金协议约定的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如果因为买卖双方关于买卖合同的具体条款没有达到一致而导致买卖合同没有成立,各不承担违约责任,定金应该全部返还。二、签了合同一定需要给定金吗?签合同,并不是一定需要交定金的,不交也可以,首先这个定金是为了保障交易的一方,或者是双方的,一个安全,为了维护交易的稳定所设立的,需要双方协商,如果双方认为都需要缴纳定金,那么就缴纳,如果双方不能够协商一致,不需要缴纳定金也可以完成这个合同。三、签订合同没付订金合同也可以生效吗已签订合同但没交订金的,合同是否有有法律效力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以交付订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的,则订金是否交付对合同的效力不产生影响,要根据合同本身的内容来判断是否具有法律效力。2、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以交付订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给付订金的一方未支付订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3、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以交付订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给付订金的一方未支付订金,但主合同未全部履行或者未履行主要部分的,则主合同的不成立或者生效,没有法律效力。由以上信息可知,合同签署时,并不以定金的支付为必要条件,对于那些合同之中要求需要支付定金的情形,若是出现欺诈或者是一方违约等情形出现之后,也是可以要求全部返还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非法拘禁犯罪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


·财产侵权民法通则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为了不劳而获,侵占他人、公司、国家、集体的财产,损害他人以及国家等权利,造成他人不便。下面我们就为您讲解有关财产侵权民法......


·派出所扣押的钱能要回来吗?
      派出所扣押的钱能要回来吗?派出所扣押的钱能要回来吗?是可以要回来的;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八条对查封、......


·单位行贿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一般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如果实施了行贿行为,此时对方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话,那就会被认定为单位行贿罪,但如果对象是国有单位、国家机关的话......


·起诉离婚彩礼返还有哪些规定
      对于结婚不久的夫妻来讲,要是很久就要离婚,并且在结婚之前男方给予女方家结婚彩礼的话,那么此时可以考虑要求对方返还彩礼。而彩礼的返还有一些具体......


·传授犯罪方法罪应该如何认定?
      传授犯罪方法罪应该如何认定?传授犯罪方法罪的认定是用各种方式把犯罪方法故意传授给他人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条 【传授犯罪......


·面对欠钱不还的人应该怎么办?
      面对欠钱不还的人应该怎么办?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作为债权人先不要着急,首先应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找到法律人士......


·一、链家租房合同到期后怎么续签?
      一、链家租房合同到期后怎么续签?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再重新签订一份合同,或者是在原来的合同的基础上进行续签。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承......


·哪些情况下应当停止执行死刑
      死刑是我国刑事处罚中最严厉的,由于是对罪犯生命权的剥夺,因此不得不小心谨慎的处理,在法官依法判处了死刑之后,需要上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准,之......


·申请国家赔偿案件是什么样的程序?
      随着我国对人权重视力度的提高,近年来出现了一些国家赔偿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议论。一般来说,国家赔偿集中在公安机关侦办刑事案件中,像被错误羁......


·员工休长假可以辞退吗?
      员工休长假可以辞退吗?一、员工休长假可以辞退吗?可以辞退,但属于正常的假期内是不可以辞退的,否则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