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立遗嘱是否要录音录像?

立遗嘱是否要录音录像?
  
  一、立遗嘱是否要录音录像?
  
  立遗嘱是不要录音录像,老年人遗嘱公证的录音录像规定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为:
  
  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
  
  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
  
  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
  
  4、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
  
  5、录音制作完毕,应当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然后,由遗嘱人或交见证人保管;
  
  二、公证遗嘱怎么办理流程
  
  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
  
  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遗嘱公证要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的内容包括: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
  
  (2)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
  
  (4)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此外,立遗嘱人应提交身份证明、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2、公证处受理
  
  公证人员需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对所要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等内容。
  
  公证人员认为立遗嘱人的申请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立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可提出书面减免申请。
  
  3、遗嘱的审查
  
  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应当遵守回避程序。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至少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立遗嘱人在公证员面前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表述遗嘱内容,公证人制作出书面材料,经立遗嘱人确认无误后,由在场的公证员和立遗嘱人签名,并注明设立遗嘱的年、月、日。
  
  4、批准出证
  
  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在当代社会订立遗嘱,只要符合法律当中所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真实意思表示等条件就可以了,并不需要对于订立遗嘱的过程进行全程录像。所以即使没有进行录像,那么遗嘱也是可以合法生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信丰征地补偿是怎么样的
      信丰征地补偿是怎么样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政府征收。信丰县的经济发展越来越迅速,政府需要的征收的土地也在增多。我们知道,有征......


·一、房东单方违约不租店面怎么办?
      一、房东单方违约不租店面怎么办?根据《民法典》一百零七条的规定,拒绝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


·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有哪些?
      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有哪些?一、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


·企业增资需要哪些手续
      企业增资前需要准备的证件:1、公司营业执照正本;2、税务登记证正本;3、织机构代码证正本;4、开户许可证原件;5、银行抬头章;6、公司章一套;7、全投资人......


·证明监护人身份证件类型有哪些?
      证明监护人身份证件类型有哪些?一、证明监护人身份证件有哪些?身份证类型的种类很多,但最常用的证件就是居民身份证,其次还有居民临时身份证、......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


·知识产权侵权该怎么办?
      知识产权侵权该怎么办?一、知识产权侵权该怎么办当知识产权被侵犯了,我们应做到以下几点:1、固定取证现场发现的侵权商品的数量、经营规模。在......


·购买二手房需谨慎 验收质量时遗留问题要解决
      一手房验收房屋质量是关键。而对于二手房,有人提出,二手房多是业主住过多年的,应该不存在什么大的房屋质量问题,是否就不用验收了呢?对此,专家认......


·无期徒刑适用对象
      无期徒刑主要适用于那些不必判处死刑,而又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罪行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和其他重大刑事犯罪分子以及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


·劳动法未交社保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劳动法未交社保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


·抢劫罪的加重处罚情节有几种
      (一)入户抢劫的这是指行为人用各种非法手段进入公民家中实施抢劫的行为。入户抢劫是近年来抢劫罪中的常见多发情形。这里所说“户”,应理解为居民住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