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刑事赔偿起诉书怎么写

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刑事赔偿起诉书怎么写
  
  一、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刑事赔偿起诉书怎么写?
  
  1、首部应当写明:
  
  (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2、正文应当写明:
  
  (1)诉讼请求;
  
  (2)事实与理由;
  
  (3)证明损失的证据等。
  
  诉讼请求,应当写明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的项目和具体数额。事实,应当写明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情况。理由,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写明为什么应当电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民事责任。证明损失的证据,应当一一列明名称、种类及来源。
  
  3、尾部应当写明: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2)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份数;
  
  (3)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签名或者盖章;
  
  (4)具状时间。
  
  由于附带民事诉讼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的,检察机关已经对犯罪行为提起公诉,因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中应当重点写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物质损失的情况及有关证据。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审理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如果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或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或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或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1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1个月。
  
  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也需要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如果提起刑事赔偿的时间是检察院公诉后,那等于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案件公诉后本人没有提起民事赔偿的,也可以等刑事案件结案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留守生的监护人类型
      留守生的监护人类型1、隔代监护型隔代监护型,即指在农村地区父母双双外出打工,孩子则是由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隔代长辈来进行监护,负责照料、......


·农村宅基地合同毁约纠纷怎么解决?
      农村宅基地合同毁约纠纷怎么解决?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宅基地买卖合同违约的,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的,由宅基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案件。当......


·被打立案侦查期限是多久?
      一、被打立案侦查期限是多久?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


·宣传传销活动罪既遂判刑标准是什么?
      宣传传销活动罪既遂判刑标准是什么?宣传传销活动罪既遂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


·故意伤害犯罪预备要追究刑事责任吗
      故意伤害犯罪预备要追究刑事责任吗一、故意伤害犯罪预备要追究刑事责任吗?故意伤害犯罪预备一般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签订供货合同付完款可以毁约吗?
      签订供货合同付完款可以毁约吗?显然是不可以毁约的,如果在签订完合同并交款完成后对合同毁约,在法律意义上是要偿付一定额的违约金,但是并不知你所签......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户口认定标准
      交通事故的发生后肇事司机必然需要在经济上对家属进行经济赔偿,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户口认定标准则是经济赔偿的关键要素,直接关系到伤亡家属可以得到......


·机械产品购销合同模板
      机械产品购销合同模板机械产品购销合同机械产品现在非常的流行,许多种产品都是机械制造的。机械产品的购销也是一件具有很大利益的事,所以机械产......


·违章操作算不算工伤?
      违章操作算不算工伤?一、违章操作算不算工伤?是否有违规操作,和认定工伤无关。工伤认定采取的是无过错原则,即使违规所致,符合工伤认定标准的也......


·银行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
      我们都知道,把大众的存款吸收汇集起来,将这些钱款转向需要借款的人群为他们提供贷款是作为银行的一项最基本的业务,银行在选择贷款人时是有一定的要......


·何为合法的电子病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根据这一法律,今后电子签名将与传统的手写签名和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医疗机构的电子病历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