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刑事赔偿精神损失费怎么算

刑事赔偿精神损失费怎么算
  
  一、刑事赔偿精神损失费怎么算
  
  各地法院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司法实践,制定了具体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计算规定。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比如造成伤残,要根据伤残的十个评级来确定赔偿,而且年龄的大小对于赔偿的结果也会有一定的影响。《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
  
  (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
  
  (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这类案件的受害人员或家属,可以根据案件对当事人的实际伤害,要求案件的犯罪人员进行赔偿办理。人民法院在接到案件的诉讼书时,应该进行审核办理,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进行审理确保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对违法人员进行判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劳动仲裁的时效有多久?劳动仲裁的时效有什么变化?
      劳动仲裁的时效有多久?劳动仲裁的时效有什么变化?一、劳动仲裁的时效有多久劳动仲裁的时效问题是劳动者很关心的问题,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


·法律规定国家赔偿种类有哪几种?
      能拿到国家赔偿的往往都是因为国家的原因造成自己遭到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公民,但是由于国家赔偿的特殊性质,所以国家赔偿的种类都是由法律法规明......


·注册商标续展的宽限期是多久
      注册商标续展的宽限期是多久?注册商标续展的宽限期是六个月,我国《商标法》第24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


·防水工程质保金期限
      防水工程质保金的年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


·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条件包括什么
      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条件包括什么1、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按照规定,在用人单位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劳动者可以获......


·不适当履行的法律定义
      不适当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有瑕疵或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其构成要件为:1、须有履行行为;2、须债务人的履行不当。履行不当......


·醉酒撞人交强险赔偿吗?
      都知道醉驾对于人们的影响是很大的,无论是身体上的影响还是对以后工作的影响等。那么关于醉酒撞人交强险赔偿吗?我国保险法中规定了对于行为人醉驾导......


·批捕案件自查报告的意义是什么?
      一、批捕案件自查报告的意义是什么?批捕案件自查报告的意义是:某段时间内对于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优点进行一定的总结和自我检查,帮助更好的执行......


·青春损失费需要赔偿吗?
      青春损失费需要赔偿吗签订青春损失费协议的行为有违公序良俗原则,是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公序良俗原则是现代民法中的一项重要基本原则,在处理民事法律......


·一、店面违约的违约金是多少?
      一、店面违约的违约金是多少?一般参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大概相当于3个月左右租金。如果房东违约提前收回门面,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承租人有权要......


·一、婚前购房,婚后夫妻一起供房属于婚前财产吗?
      一、婚前购房,婚后夫妻一起供房属于婚前财产吗?新婚姻法规定如果房子是婚前所购买那就属于婚前财产,但是如果是贷款购买,婚后还贷部分和房子增值......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