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专利权的四个特征是什么?

专利权的四个特征是什么?
  
  一、专利权的四个特征是什么?
  
  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它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具有时间性。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各国的专利法对于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均有各自的规定,而且计算保护期限的起始时间也各不相同。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3)具有地域性。所谓地域性,就是对专利权的空间限制。它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和保护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其专利权是不被确认与保护的。如果专利权人希望在其他国家享有专利权,那么,必须依照其他国家的法律另行提出专利申请。除非加入国际条约及双边协定另有规定之外,任何国家都不承认其他国家或者国际性知识产权机构所授予的专利权。
  
  (4)具有原创性。对于专利权必须要是属于专利权人独立创造完成具有一定的原创性。
  
  二、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
  
  
  1、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专利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主要分为了两大类,即人身权和财产权。要取得专利权必须要通过专利局的授予才行,在授予了之后如果专利权人不实施该专利或者不许可他人实施的话,那有关部门是可以采取强制许可措施,让申请的专利得到充分利用。这也就提醒各位专利权人,在被授予了专利权之后,一定要有实施或者许可他人实施。
  
  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关于专利权在申请之后,如果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核批准,那么将会授予专利权。专利权受理之后,在时间和地域上面是有一定的限制的,地域性主要指的就是在中国境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家庭冷暴力算不算家暴?
      家庭冷暴力算不算家暴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吗?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吗?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


·取保候审需要律师吗,它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取保候审需要律师吗,它的适用对象有哪些取保候审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一项刑事强制措施,当犯罪分子满足一定的条件时,家属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但是很多......


·法定代表人被羁押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事由是什么
      法定代表人被羁押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事由是什么法定代表人被羁押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事由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


·一、按揭的房子可以抵押贷款吗?
      一、按揭的房子可以抵押贷款吗?1、就目前各行规定来看,很多银行都不接受为个人办理房屋二次抵押业务。所以按揭房只有在贷款全部还清之后,借款人才......


·申请自动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自动离婚需要哪些材料?申请自动离婚需要材料的包括身份证、结婚证等,我国目前的离婚方式之中并没有涉及到自动离婚的规定,故此不管是丈夫服役、妻......


·购车违约金比例是怎样的?
      购车违约金比例是怎样的具体数额由双方约定,但一般不超过实际损失30%。购车违约金比例一般是30%。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


·逮捕后一定会判刑吗,逮捕后是否必须判刑?
      一、逮捕后一定会判刑吗是不是被判刑是有法院来认定,也就是说没有法院的判决任何机关不能定谁谁有罪,逮捕只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过程中采取的一种手......


·交通事故护理费证明的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故护理费证明的依据是什么?1、护理费赔偿计算公式为:交通事故发生地护理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护理人数。2、护理人员原则上......


·实用新型专利的有效期是多久
      实用新型专利的有效期是多久1.根据1992年12月31日前的专利申请获得的专利权,其保护期限适用原专利法,即: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的15年;实用......


·股东对企业注册资本未缴可以分红吗
      股东对企业注册资本未缴可以分红吗一、股东对企业注册资本未缴可以分红吗?一般是不可以分红的,股东分红是按实缴资本比例分配,虽然认缴但没缴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