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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块欠钱不还怎么办?

500块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500块欠钱不还怎么办?
  
  500块钱数额不大,通常选择协商处理,如果协商无法处理的,也可以起诉解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其他规定
  
  被告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如果由于被告缺席,导致有利于被告的证据未能举证和质证,那么被告可能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
  
  如果被执行人逃跑了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强手手段执行,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甚至对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三、扩展资料:
  
  申请强制执行需缴纳哪些费用
  
  1、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缴费标准: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一万元至50万元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五交纳;50万元以上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一再加2000元交纳;
  
  2、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收取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如交通、住宿等费用。
  
  欠钱,并不是玩失踪之后就可以免除债务的履行,这是典型的掩耳盗铃行为,根据规定,如果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到法院,也可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由当事人自主选择。
  
  欠钱不还的,可以申请向法院起诉,起诉需要符合起诉条件,起诉条件一般需要债权人原告适格,需要有真实的事实以及理由,需要有明确的被告,所以如果债务人不存在的,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不会受理。
  
  债权债务关系中,虽然债权人的权益被侵害了,但是维护权利也应当再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如果擅自实施堵车,暴力取材等方式的,可能就不在是单纯的民事案件了,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所以债权人应当注意。
  
  500块钱的欠款在同事以及朋友之间非常常见,可能对方需要买某件东西,费用不够而临时借的,如果这种小额的借款案件,通过协商能解决的,应当优先使用协商,这样更加有利于司法资源的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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